周里京现任妻子
恋爱、婚姻,是人生永恒的主题,也是官兵军旅生涯中必然遇到的重要课题,对官兵人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和影响。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中,有40%是因为不正确的婚恋观造成的。官兵的恋爱、婚姻出现了问题,必然会影响平时的工作、训练、生活,影响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影响部队全面建设。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者有责任引导官兵正确理解爱情的含义与本质,正确处理爱情与学习、爱情与工作、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使爱情真正成为有益于实现和提高官兵人生价值、履行军人神圣使命的精神动力。屈原的诗歌
一、旗帜鲜明地开展恋爱观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婚恋观是人们关于婚姻恋爱的根本观点或看法,主要包括婚恋目的、择偶标准、道德准则、表达方式诸方面的认识态度。军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婚恋观,反对和抵制错误的婚恋观,有利于军人追求真正的爱情,建立和睦、幸福、美满的家庭。这就需要通过婚恋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切实打牢思想基础。
确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所谓婚恋目的,是指人们期望通过婚恋产生出自己所需要的某种结果。它是婚恋的起点,它不仅对择偶标准起到制约作用,而且对婚恋的道德准则、表达方式也将产生影响。所以,婚恋目的是婚恋观的核心内容,是婚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基本问题。确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是官兵在婚恋问题上必须把好的第一道关口。青年官兵在婚恋过程中,必须着眼于国家的繁荣、人民的幸福、社会的进步,树立高尚纯洁的婚恋目的,克服狭隘、庸俗、自私的婚恋目的。
坚持志同道合的择偶标准。在不同婚恋目的的制约之下,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尽相同。军人的职业特点,决定军人只有和与自己有着共同理想和共同抱负的人结为终身伴侣,才能有牢固、幸福的恋爱与婚姻。因为只有志同道合,理想抱负一致,才能有牢固的思想基础,才能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海枯石烂心不变。这就要求官兵在不能“以貌取人”、“以财取人”。歌德说过:“外貌美只有取悦于一时,内心美才能经久不衰。”如果择偶只注重外在美,忽视内在美,就不可能得到始终如一的真正爱情和幸福。同样经济状况也不应当成为择偶的唯一标准,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相互倾慕的感情,而不是待价而沽的商品,不能以金钱为衡量标准,爱情的花朵只有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之上才能永葆芬芳。
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忠贞专一是婚恋关系的道德要求,是由爱情的纯洁性和排他性决定的。邓颖超说过:“男女的爱情,应当讲究忠实坚贞。爱情不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军人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军人的婚恋需要经受时空的考验,经受思想观念和波折的考验,经受地位和家庭变化的考验。这就要求确立恋爱关系的双方,切实遵守忠贞专一的爱情道德,信守爱情诺言,履行爱情义务,不随意移情别恋。
采用端庄文明的表达方式。爱情表达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无非是含蓄和直露两类。如果说直露是奔放的江水,那么含蓄就是深沉的湖泊,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感情的激流;如果说直露是炎炎的烈日,那么含蓄就是绵绵的细雨,它可以有效地调节爱情的温度。马克思说过:“真正的爱情是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面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的亲呢。”青年官兵在爱情表达方式上必须坚持端庄、文明,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理智地控制自己感情的闸门,做到热烈中有持重,亲呢中有分寸,以维护军人威武、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注重抓好恋爱道德的日常养成,加强官兵的恋爱行为引导
江主席号召全军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更好地起带头作用,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官兵的恋爱道德作为军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窗口的作用。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官兵恋爱道德的日常养成,引导官兵严格执行军人婚恋的规定。二手房贷款条件
引导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列宁曾经说过:爱情是生活的一方面,但并不是全部;人的生存需要爱情,但并非为了爱才生存。革命者除了爱情之外,还有更为崇高的追求,这就是事业。事业与爱情,好比一个完整的圆,两者紧密结合,才构成了完美的人生;好比人生之船的两支浆,互相配合才能推动人生到达理想的彼岸。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是青年官兵经常遇到的人生课题。无数事实证明,用事业浇灌的爱情之花,才能更加芬芳绚烂,更富有生命力。而沉溺于爱情之中而置事业于不顾,爱情之花也会渐渐枯萎凋零。因此,需要引导青年官兵坚持事业高于爱情的原则,把爱情当作事业的动力,树立在部队建功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严格执行军人婚恋的特殊规定,依法约束军人婚恋行为。军人不仅要坚决执行我国的《婚姻法》的一般规定,还必须遵守部队关于军人婚恋的特殊规定。部队关于军人婚恋的特殊规定,主要是总政颁发的《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和总
参、总政、总后联合颁发的《院校工作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军人婚恋的特殊规定,是对《婚姻法》的必要补充,是由军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的特殊身份决定的,它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每个军人,都要从有利于部队建设、国家安全、个人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特殊规定的重要性和履行这些义务的必要性,自觉在实际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帮助官兵解决婚恋中的矛盾,依法维护官兵的正当婚恋权益
三八节是法定节假日吗?搞笑小品台词恋爱中的恋情,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异性的爱慕及渴望与对方相伴终生的强烈感情。感情一旦破裂,确实会给人们造成很大的痛苦。面对失恋,有些官兵心灰意冷,精神不振,直接影响到工作、生活。因此,必须及时帮助官兵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引导官兵走出失恋的阴影。
与酒有关的诗句一方面,帮助官兵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以理智的态度、冷静的头脑对待情感中的挫折。爱情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青年官兵在恋爱婚姻中遇到挫折也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以冷静的头脑,宽阔的胸怀,正确处理婚恋中的矛盾,做到失恋不失志。由于青年官兵阅历较浅、涉世未深,加之心理承受能力较弱,一旦在恋爱婚姻上遇到挫折,往往不能冷静处理
甚至走上极端触犯法律,导致悲剧后果。因此,作为基层政治工作者必须关心官兵的婚姻恋爱,给予及时必要的指导与帮助,不仅要时刻掌握官兵婚姻恋爱的进展情况,还应当在其遇到挫折时,帮助其冷静地分析原因,理智地进行处理,不让爱情的挫折影响官兵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进步。
另一方面,引导官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的婚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权利进行了特殊保护,这是对军人婚姻权利受到限制的裣,也是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要求。《刑法》、《国防法》等对于军人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都从程序和实体上对人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稳定军心和巩固提高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突出的问题是官兵对保护军人婚姻的法律了解不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够。这就要求,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增加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青年官兵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官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婚姻家庭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 (万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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