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一、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
(一)高血压患者
1.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血压低于140/90mmHg,可以接种。
2.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但当日血压值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可以接种。接种后,留观区医生需加强观察。
3.高血压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暂缓接种。经调整高血压方案,待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100mmHg时,可以进行接种。
(二)糖尿病患者
1.糖尿病患者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2.目前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暂缓接种。
3.用于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三)甲状腺疾病患者
1.已经诊断并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可以接种。
 2.正在服用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左甲状腺素(优甲乐)或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赛治、他巴唑)、丙硫氧嘧啶,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3.甲状腺功能减退患者TSH>10μIU/mL ,且T3、T4低于正常值时,暂缓接种。
4.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暂缓接种。
(四)过敏人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磺胺类药物过敏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可以接种。
(五)备孕、妊娠期及哺乳期
1.妊娠期: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备孕期:可以接种。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若备孕前打了重组人干扰素,可停药一段时间,代谢完成后接种。
3.哺乳期:可以接种。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4.流产手术: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六)其他症状或疾病
1.发热: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重感冒、心梗、脑梗: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4.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鼻炎:没有明显发作或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6.: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新冠疫苗不良反应有哪些
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9.胆囊炎:非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10.癫痫病:6个月及以上未发作的癫痫患者(癫痫已控制),无论是否服用抗癫痫药物,可以接种;有癫痫家族史者,可以接种;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的患者,暂缓接种。
11.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12.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七)接种其他疫苗或服药情况
1.其他疫苗
(1)不建议新冠疫苗与其他疫苗(包括HPV疫苗)同时接种,新冠疫苗和其他疫苗可间隔14天以上接种。
(2)不过,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
(3)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14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2.服药药物
(1)吃消炎药:理论上不影响,建议身体恢复健康后接种。
(2)感冒中成药:可以接种。
(3)抑郁症用药:可以接种。
(4)脑供血不足用药:可以接种。
(5)免疫抑制剂:咨询医师该药的代谢周期后再做判定。
二、接种新冠疫苗须知
(一)接种范围
1.各部门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师生员工及长期驻校工作人员(含物业、保安、餐饮人员等)。
2.已接种疫苗人员除外。
(二)接种剂量及时间
共2剂次,两剂之间间隔4—8周,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不适合接种的人包括
1.孕妇、哺乳期妇女、备孕人员。
2.正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
3.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及免疫系统疾病的人以及患有肝肾疾病人员。
4.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及未控制好的慢性疾病。
5.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患者等人员,有惊厥、癫痫病史。
6.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神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7.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8.接种其他疫苗,出现过严重过敏。
9.一个月内注射过人免疫球蛋白者。
10.建议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者暂缓接种。
11.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三、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
1.注意接种地点和时间。
2.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疫苗相关知识、接种流程及禁忌症。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让身体保持较好的生理状态。
3.不饮酒,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不吃海鲜、牛羊肉等容易过敏的食品。
4.注意个人卫生,注意休息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建议穿宽松衣物。
(二)接种时
1.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必备证件和资料。
2.如实并详细告知医生健康状况,是否有慢性病史以及用药情况等,由接种医生判断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
3.接种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医务人员安排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果接种部位有伤口,尽量避开伤口选择另一侧接种。
4.接种完毕,止血棉签丢入医疗垃圾桶或黄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30分钟后无不适症状才可离开。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三)接种后
1.当日需保持注射部位干燥,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造成皮肤感染,同时注意避免剧烈运动、劳累,应保证适当的休息,以减少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
2.接种后一周内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食物或海鲜类食物,同时避免接触既往已知的过敏原,保持清淡饮食,多饮水,24小时内不洗澡。
3.接种后如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生对症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人可能会出现高热(>38.5℃)或持续发热数日、局部红肿超过了2.5厘米以上及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此时应及时就医。
4.新冠疫苗接种后仍需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有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一)常见不良反应:一般接种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和瘙痒,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多数短期内自行消失。
(二)罕见不良反应:接种部位出现严重红肿,持续发热反应,请及时就诊。
(三)极罕见不良反应: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癫、过敏性休克。
目前尚未监测到发生与疫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但如果局部红肿、疼痛特别严重、发热超过38.5℃,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