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冠疫苗申请接种流程有哪些⼭东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作,⽬前⼭东省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计2044.34万剂次,累计接种达到1694.01万⼈。新冠疫苗接种是当前⼀项重⼤的任务。⼭东新冠疫苗申请接种流程有哪些,下⾯随店铺⼩编⼀起来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吧。
⼀、⼭东新冠疫苗申请接种的流程有哪些
1、打开,点击最上⽅的搜索图标;
2、接着点击“服务”;
3、在“疫情服务”栏下点击“新冠疫苗预约”;
4、进⼊预约页⾯,在最上⽅将城市定位为所在城市,点击“在线预约”进⼊⼭东省疫苗预约接种系统;
5、将城市定位为所在城市,点击“⽴即预约”;
6、点击“同意”进⾏服务授权;接着阅读接种知情同意书点击“已阅读”;
7、按照提⽰添加个⼈档案信息;新冠疫苗不良反应有哪些
8、选择接种⼈、针次、地点、⽇期和时段、核对信息⽆误点击“确认预约”提交即可。
⼆、⼭东新冠疫苗接种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1、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留观期间,受种者如出现⾯⾊苍⽩、出汗、四肢湿冷、⽪疹、脉速⽽弱、发绀、⾯部和喉咙肿胀、呼吸困难等症状,请马上接种点医⽣处置。
2、接种后应多休息,多饮⽔,注射部位保持⼲净卫⽣,不清洗、不挤压按摩接种部位,以防局部感染。
3、接种后应查看接种预约,掌握下次疫苗接种时间。
4、接种后如有发热、局部红肿疼痛等反应,除对症处理外还应及时告知接种单位医⽣做好相关记录;极个别⼈可能会出现⾼热或持续发热数⽇或出现其他更严重的情况,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防延误病情。
5、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主要措施之⼀。接种后仍应坚持戴⼝罩、勤洗⼿、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三、⼭东新冠疫苗接种的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条:国务院卫⽣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健康主管部门建⽴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在执⾏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五条:医疗卫⽣⼈员实施接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
⼭东省的城乡居民,要切实遵守防疫规定,减少聚集,切实防范新冠疫情。同时,要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作,⾃觉进⾏新冠疫苗接种登记,接种新冠疫苗后,起到有效的防范作⽤。想要知道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店铺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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