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级别⼟地使⽤税怎么计算?
城镇⼟地使⽤税根据实际使⽤⼟地的⾯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般规定每平⽅⽶的年税额,⼤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城市0.9元⾄18元。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房产税、车船使⽤税和城镇⼟地使⽤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法。
城镇⼟地级别怎么计算?
城镇⼟地使⽤税根据实际使⽤⼟地的⾯积,按税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地使⽤税额=应税⼟地的实际占⽤⾯积×适⽤单位税额。⼀般规定每平⽅⽶的年税额,⼤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城市0.9元⾄18元;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车船使⽤税和城镇⼟地使⽤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法。
例⼦:武泰钢材进出⼝公司拥有⾃⽤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地⾯积为1500平⽅⽶,每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税和城镇⼟地使⽤税在季末后10⽇内交纳,1⽉31⽇计算本⽉份应交纳各项税⾦。
⽉应纳城镇⼟地使⽤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地使⽤税暂⾏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三条规定:“⼟地使⽤税以纳税⼈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房产税怎么收
第四条 ⼟地使⽤税每平⽅⽶年税额如下:
(⼀)⼤城市1.5元⾄30元;
(⼆)中等城市1.2元⾄24元;
(三)⼩城市0.9元⾄18元;
(四)县城、建制镇、⼯矿区0.6元⾄12元。
第五条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市、县⼈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地划分为若⼲等级,在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税额标准,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执⾏。
经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地使⽤税的适⽤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地使⽤税若⼲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件规定:“六、关于纳税⼈实际占⽤的⼟地⾯积的确定,纳税⼈实际占⽤的⼟地⾯积,是指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地⾯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地⾯积为准;尚未核发⼟地使⽤证书的,应由纳税⼈据实申报⼟地⾯积。”
市地⽅税务局:
根据《北京市⼈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地使⽤税暂⾏条例办法>的决定》(北京市⼈民政府令第188号)规定:“第三条⼟地使⽤税以纳税⼈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依据,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占⽤的⼟地⾯积按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地权属⽂件的⼟地占⽤⾯积确定;没有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地权属⽂件的,以纳税⼈据实申报并经地⽅税务机关核实的⼟地占⽤⾯积确定。
第四条本市⼟地使⽤税的纳税等级划分为六级,每平⽅⽶年税额如下:
⼀级⼟地30元;
⼆级⼟地24元;
三级⼟地18元;
四级⼟地12元;
五级⼟地3元;
六级⼟地1.5元。
⼟地纳税等级范围的划分,由北京市地⽅税务机关参照北京市出让国有基准地价级别范围确定和调整。”
城镇⼟地级别⼟地使⽤税的计算⽅式在《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地使⽤税若⼲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件中有具体的说明与规定。其使⽤税的制定是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来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税额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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