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报道规范探究女明星素颜
作者:余庆华
来源:《文学教育》 2015年第9期
    余庆华
    内容摘要:明星新闻诞生伊始,明星就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媒体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同时也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媒体报道明星应该规范。笔者认为媒体首先要多突出传播社会主流的东西,引导这个社会向善的标本,这样可以辐射出更大的公共价值。同时媒体在报道时应该以人为本,尊重明星人格,弘扬社会正能量。
    关键词:明星报道 明星隐私 正能量 以人为本 报道规范
    近年来电视选秀、电视娱乐节目,红透了大江南北,深得受众的关注。无论是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只要与明星沾边,就会变成社会热点,明星新闻深受大众的喜爱。明星报道是娱乐新闻的重头戏,明星是娱乐新闻重要的制造者。他们的自我曝料、自我炒作,成为娱乐新闻争相报道的重要题材之一。而媒体也依靠明星赢得了收视率,如此恶性“双赢”循环,会使娱乐新闻在低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目前明星报道出现诸多问题。
    一.目前明星报道存在的问题
    1.明星报道等娱乐新闻炒作明星隐私
    明星新闻诞生伊始,明星就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如约会吃饭、逛街购物、结婚生子、明星裸照、明星电话、明星住宅等,只要和明星沾边的事,都会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内容,明星们的隐私更成为街头巷尾的饭后谈资。远的的如譬如2008年门事件,从1月26日网友“奇拿”在天涯社区发布很多陈冠希与一些演员、歌手的私密照开始,到2月21日,陈冠希向在这个事件受到影响的演员、歌手及其家人和香港市民道歉结束。由于网友的关注,媒体推波助澜的报道,门事件得到了极快、极大的传播,除了韩、日等周边媒体报道外,还吸引了欧美媒体的关注。近的2013年9月份吴樾车震门,吴樾与红衣女子“口水战”之后,从前排下车一同钻入汽车后排……十几分钟后,吴樾和红衣女子一同下车整理衣服。媒体如此报道导致很多明星私密事被曝光。
    2.明星报道的假新闻大行其道
    明星新闻具有轰动效果,在短时间内可能会引起大量的关注和强烈的反响,但是,很多明星新闻是虚假的,譬如前段时间的海波事件,假新闻满天飞,先是说嫖娼的对象是变性人,接着说黄海波一次叫两名,有图有真相,绘声绘。这些其实是网友胡编乱造的,媒体没有证实就报道出来。又如王力宏是同性恋的传闻,虽然王力宏公布了婚讯,反而引起受众的更大的不信任,认为王力宏是欲盖弥彰,直
到宣布老婆李靓蕾已经怀了几个月身孕后,才粉碎传闻。也有炒作离婚的,如李亚鹏和王菲在新疆离婚,媒体炒作得有鼻子有眼,后来新疆民政局回应没有此事,我们至今不知他们二人是否离婚。
    3.媒体观念出现偏差
    目前网络上每天不知有多少裸照等不雅图片发布,为什么媒体专门挑选那些明星的呢?为什么其余人的裸照像扔在地上的烟头的一样,无人问津,没有可能持续发酵的机会?媒体一报道,就像一个重磅爆炸一样,引起受众、其余媒体巨大的反响,这是媒体报道观念出现了问题。越来越多的娱记们在报道上喜欢选择软新闻。即使是硬新闻,他们也会尽力使之软化,很多娱记、狗仔游走在道德的边缘。媒体喜欢发布一些明星走光的图片,从2002年刘嘉玲裸照风波至今,娱记们专门跟踪、偷拍明星,前段时间曝光文章与姚笛在深圳开房激吻,还有一些图片为证,这让文章与马伊琍的婚姻亮起了红灯,这些低俗的明星新闻可能会创造前所未有的收视狂潮,也可能毁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二.明星报道引发争议的原因很多
    为什么明星报道会引发争议呢?明星报道引发的争议的原因有哪些?围绕明星报道争论的原因很多,但对问题进行归纳可以发现,争议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源方面。明星新闻的主角们——明星,有时也“担任”着制造者的身份,自我炒作,爆料成为明星
新闻的一部分。一方面提高了自己的出镜率,和观众混个脸熟,一方面提高自己的身价和作品的卖价,而媒体也需要明星的自我炒作来赢得收视率,在互利共赢的恶性循环中,明星新闻被慢慢推向信任缺失的深渊。作为媒体首先要区分信源的真实性,如果是明星自我炒作违背新闻的真实性,这样的明星新闻就不能报道。
    2.媒介方面。经济利益促使变质的明星新闻滋长,媒体过度的追求明星新闻的娱乐性,大众传媒所需要的社会责任也被抛弃,正确的报道原则随之被取代,加上目前大众有限的文化水平,大众化和娱乐化很容易演化为庸俗化和媚俗。其实早在2005年“《焦点访谈》曾做过一期节目《新闻打假在行动》,节目揭示了虚假报道的几种表现形式: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文题不符的标题;夸大其词的失实报道;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1]作为媒体来说,媒体要守住媒体的底线,坚持媒体报道真实性和担负社会的责任。
    3.受众方面。“物质的丰足使大众将注意力转向文化需求,在文化价值观得到好的贯彻之前,低俗淫逸之风初见端倪,并且愈演愈烈。”[2]“门”事件就是在这个“新媒体”环境下诞生的。2008年的“门”事件就是一件典型的事例。在人中最常见的特性就是趋同性,集的众往往伴随着无意识即下意识的行为,所以其力量的强大是不容小觑的。每个受众对他人的真正不幸和痛苦都怀有一定程度的,或者说绝不是轻微的喜悦。
    总之,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明星报道争议的主要原因就是明星报道在信源、媒介、受众方面都出了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以及对明星应该如何进行报道呢?媒体应该把握怎样的原则,来提升明星报道审美价值?
    三.电影明星报道规范
    通过以上电影明星报道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发现当下明星报道应该提升明星报道的审美价值,推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报道要真实、公正、平衡、理性等,这些既是报道新闻的要求,也是传媒取信于民的力量所在。我们的记者和媒体应始终牢记并践行新闻的真实性,即使是明星新闻这样的关乎娱乐的新闻。“新闻商品有一种共同的质量问题,即必须是客观的、公正的、真实的、全面的信息。传媒或具体的记者、编辑的基本职责,就是客观地报告事实”。[3]从报道目的而言,媒体要公益先行,态度端正,要坚守真实、准确、客观和服务公众等专业标准。媒体报道明星还应该遵守下列规范。
    1.明星报道应该以人为本,不得用伤害社会利益来换取自身经济利益,要注重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平衡。在传媒采访报道明星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有悖于基本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是涉及到虚假报道。明星新闻相对其它新闻报道来说,明星新闻主要是娱乐性的内容,但是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新闻失实。很多媒体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来说,明星的隐私权是受限的,明星是不会和媒体打官司的,但是
媒体不能因此而过度的侵犯明星隐私权。明星是社会上一个特殊人,是一个光鲜的体。由于他们经常出现在荧屏、报纸和网络,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更受到他们粉丝的追捧。明星的一举一动都被大众所模仿,如果媒体总是报道明星的阴暗面,而迎合了大众窥私的欲望,虽然受众喜欢看,媒体获得了经济利益,但那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损害了社会利益,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媒体应该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利益和社会风气。
    2.媒体报道明星要注重人的价值至上。“媒体报道明星,是引领社会风气,体现社会的正能量,媒体要多报道社会的真善美”[4],特别是明星在社会慈善方面的表现,体现出明星的友善和奉献,对弱势体的关照和帮助。也要报道明星成长的过程,明星的成名是通过辛勤的劳动和努力而换来的,而不是一夜成名,十分的突然,如果都这样报道明星,就会助长社会的浮躁风气。其实明星的成才之路有的是付出很多,而收效甚微的,而且成长的比例也是非常低的。媒体如此突出明星的价值至上,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是十分有益的,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3.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应尊重明星人格。媒体报道明星主要是推动社会进步,引领社会风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报道明星不只是手段而已,是目的,使社会良性发展,树立正气。媒体报道明星时不能把明星作为文化产业的工具来使用,而要重视、尊重明星的人格。明星首先是社会人,其次才是明星,明星是他们身上的光环,我们要把明星分离出社会人和扮演的角分开。我们可以随意的谈论扮演的角,但是对扮演的人(明星)要尊重。如果我们对扮演的人(明星)不尊重,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这
个扮演的人是和我们自然人一样的,具有一样的人权。
    注 释
    [1]新闻打假在行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5-7-27
    [2]余庆华.娱乐新闻的受众心理研究[J].鄂州大学学报,2011(5):78-79
    [3]陈力丹.透析“新闻炒作”[N].学习时报.2007-2-5
    [4]余庆华.媒体与受众心理需求探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1(8):182
    本文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电影明星报道规范研究》(项目编号:11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介绍:余庆华,新闻学博士,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人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娱乐新闻、传播心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