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基本概念
一、笔画
一(横)、丨(竖)、ノ(撇)、丶(点)、乛(横钩)
二、笔顺
书写每个汉字时的笔画的次序和方向。
三、部件
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简称“部件”。例如:
木、心、口、也、氵、亻、刂、衤
四、成字部件
可以独立成字的部件。例如:
“另”“吉”“唱”中的“口”
“河”“苛”“荷”中的“可”
五、非成字部件
不能独立成字的部件。例如:
“筒”“刚”“网”中的“冂”
“疾”“病”“疼”中的“疒”
六、基础部件
最小的、按照规则不再拆分的部件。例如:
“男”中的“田”“力”
“江”中的“氵”“工”
七、合成部件
由多个部件组成的部件。例如:
“想”“箱”“厢”“霜”“孀”的“相”
“倍”“部”“菩”“涪”“焙”“蓓”中的“咅”
八、单笔部件
由一个笔画构成的部件。例如:
“丛”中的“一”(横)
“引”中的“丨”(竖)
“系”中的“ノ”(撇)
“良”中的“丶”(点)
“买”中的“乛”(横钩)
“艺”中的“乙”(横折弯钩)
丛的偏旁部首九、汉字结构
部件构成汉字的方式和规则。汉字结构有独体结构和合体结构之分。汉字的合体结构有12种,分为上下、上中下、左右、左中右、左上包、右上包、左三包、左下包、上三包、下三包、全包围、镶嵌结构。
十、独体字
由笔画组成、不能或不宜再行拆分、可以构成合体字的汉字。例如:
一、乙、丁、卜、人、了、土、上、千
十一、合体字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个字组成的汉字。例如:
“伐”由“人、戈”合成
“解”由“角、刀、牛”合成
十二、偏旁
合体字的构字单位。旧称合体字左为偏,右为旁,今不论左、右或上、下统称为偏旁。
十三、部首
可以成批构字的一部分部件。含有同一部件的字,在字集中均排列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位排在开头,成为查字的依据。例如:
木——构、柏、杨、林、架、杏
十四、汉字部首归部规则
1. 从汉字的左、上、外位置取部首。如果左和右、上和下、外和内都是部首,则只取左、上、外位置的部首。例如:
彬(木) 旧(丨) 裹(亠)
暮(艹) 圆(囗) 闻(门)
2. 如果汉字的左、上不是部首,右、下是部首,则取右、下位置的部首;半包围结构的字,如果外不是部首,内是部首,则取内。例如:
颖(页) 荆(刂) 弯(弓)
矍(又) 岛(山) 载(车)
3. 如果汉字的左和右、上和下都不是部首,则按照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从偏旁的位置取部首。例如:
蠲(皿) 嬲(田) 赜(贝)
蠢(虫) 釐(攴) 赢(月)
4. 如果由上述位置取不到部首的左右结构、上下结构、包围结构的字或其他字,则从起笔的位置取单笔部首。例如:
叇(一) 畅(丨) 戼(乛)
粤(ノ) 举(丶) 彧(一)
三(一) 果(丨) 我(ノ)
良(丶) 乖(ノ) 承(乛)
5. 如果在取部位置上少笔与多笔几个部首出现叠合时,则取多笔部首,不取少笔部首。例如:
赣,左旁的头上有“丶”“亠”“立”“音”等部首叠合,取“音”;
靡,外框有“丶”“广”“麻”等部首叠合,取“麻”;
威,起笔处有“一”“戈”等部首叠合,取“戈”;
太,起笔处有“一”“大”等部首叠合,取“大”。
注:以上资料摘自《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汉字部首表》《现代常用独体字规范》《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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