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庭审过程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司法审判的活动;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
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
原告,被告:到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合议庭人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审判员坐下后)全体请坐
书记员:(不坐)报告审判长庭审程序,原告吴少成、陈宗玉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朝晖、王坚,被告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文华及其委托代理人吴岩泉、黄燕燕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点头示意书记员就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吴少成):我叫吴少成,汉族,1962年8月9日生,现在家住,从事建筑业。
原(陈宗玉):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被(龚文华):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依次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宣读授权委托书)
被(代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判长: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许参加诉讼。
审判长: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吴少成、陈宗玉与被告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长 ,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出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享有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驳的权利;双方均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自觉履行发生效
力的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
审判长:上述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清?
原: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
被:不申请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
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争议事实等与本案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首先
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起诉书。(宣读起诉书)
原(代理律师):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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