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标准
1—10级手指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手指伤残鉴定分为1-10级,具体如下。
1级:手指末节截断、指甲床创伤等。
2级:手指部分截断,手指基节、指节骨折、指关节软组织损伤等。
3级:手指全部截断,手指骨折、骨裂伴有功能障碍、指间关节脱位伴有功能障碍等。
4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手指严重骨折伴有功能障碍、神经损伤等。
5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指间关节畸形、无法伸屈、挛缩、迟缓、活动度明显受限等。
6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关节骨折并伴有不可逆的关节畸形,或神经损伤造成显著的功能障碍等。
7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关节骨折伴有显著的关节畸形、神经损伤造成持续性的功能障碍等。
8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关节严重畸形、手指失去所有的活动、手指神经严重损伤、神经瘫痪等。
9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关节完全畸形、失去所有活动、手指神经不可逆的损伤,尚可动但功能严重障碍等。
10级:手指截断并有残端缺损,关节处在僵直状态,没有任何活动。
请注意,以上手指伤残鉴定标准仅供参考,具体鉴定需根据受伤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