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三、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
  4、协商赔偿程序;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十级伤残标准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