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标准工伤十级认定标准
工伤十级认定标准指的是工伤事故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标准。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率和待遇支付办法》,工伤十级认定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指损伤身体组织或器官,仍适宜从事原工作,但继发后遗症或已丧失某些功能
2. 二级伤残:指常规无法完全恢复原来身体功能,需要经过一定康复训练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出现一定残疾。
3. 三级伤残:指常规无法恢复原来身体功能,需要经过长期的康复训练才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4. 四级伤残:指常规无法恢复原来身体功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康复训练才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5. 五级伤残:指常规无法产生明显效果,存在一定残疾,无法从事轻体力劳动,但能够从事一般的工种。
6. 六级伤残:指常规无法产生明显效果,存在较大残疾,无法从事一般的工种。
7. 七级伤残:指常规无法产生明显效果,存在严重残疾,无法从事一般的工种,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动或者家政劳动。
8. 八级伤残:指常规无法产生明显效果,全身多器官受损,生活自理能力差。
9. 九级伤残:指机体功能显著减退,常需要他人照料,生活不能自理。
10. 十级伤残:指机体功能基本丧失,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丧失劳动能力。
以上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率和待遇支付办法》制定的工伤十级认定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医院进行评定,确定被保险人的工伤残疾等级。工伤残疾等级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金额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