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
1.填好并盖好章的《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如还未换领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的,三个(包括《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IC卡、《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如证书遗失应提交在市级(全国)报刊发布丢失公告的报纸声明页(报纸原件),公告需写明工会名称,工会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
3.变更工会法人名称、工会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需提交上级工会相应批复文件原件(电子公章件需加盖上级工会公章)。
4.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工会所在单位为非法人的,提供工会所在单位独立的文件。
5.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变更手续
6.非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前来办理登记者,需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工会名称变更需要《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申请工会意见栏中加盖新的工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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