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出借人(甲方):_____,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1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
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缔约人、担保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无抵押借款合同样本(二)
抵押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 帐号:_____
电话:_____ :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
电话:_____ :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年_____字第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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