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常识:
一、贷款的基本概念:
1、信贷的概念:信贷是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付息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
从经济内容看,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的信贷活动是货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信贷,是银行存款、贷款、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包括银行的主要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狭义的信贷,就是指银行发放贷款。
2、贷款的概念:是指银行以债权人的身份将资金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授信行为。它
是银行最主要的一项资产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二、贷款的基本种类: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发放贷款时是否承担本息收回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将贷款划分为自营贷款、委
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信用社根据委托人的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信用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只有信托投资公司具有受托人的资格,可以接受委托发放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工、农、中、建行)发放的贷款。这是一种法定贷款,具有特殊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这在我们整个信贷业务中占有很大比重。
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购建新的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
3、按贷款的保证程度划分,主要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三种。
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最大特点是不需要担保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因此风险较大。
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①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
按约定的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负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②抵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
放的贷款。
③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
押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扣除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贷款形式,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签发票据的债务人兑取现款。
这是一种风险比较小的贷款,只要企业有合格的票据均可用于贴现。
三、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贷款对象: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及私营的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合资经营企业等。从我们信用社目前所处的环境看,我们贷款支持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及个私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非我们支持的对象。
2、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③以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⑥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四、《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
1、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2、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不得用贷款在有价、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5、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6、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7、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8、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五、信用社目前提供的信贷业务品种:
1、按期限分有:短期贷款:工商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小额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中长期贷款:主要是项目贷款。
2、按担保方式分有:保证贷款、房地产或动产抵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3、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
六、贷款担保的基本概念、方式:
贷款担保,是指为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
贷款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等。
七、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其《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的。
(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届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八、抵押担保的基本概念,哪些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率的确定:
概念: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以上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办理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率的确定:
抵押贷款率:房地产为70%,机器设备50%
即:房地产抵押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价)×70%
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价)×50%
抵押贷款率应在综合考虑抵押物的类型、该抵押物的市场供需状况、流动性和变卖的难易、贷款期限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机器设备的抵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九、质押担保的概念,哪些可以作为质押物,质押率的确定。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率一般按票面价值的九折计算。
十: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概念,承兑申请人的条件:
银行承兑汇票的概念: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在票面办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在商品交易中,银行应购货人的要求,在销货人签发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并签章,从而承担付款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十一、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含义及操作中的具体规定:
贴现是指票据贴现,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扣除自贴现日至到
期日的利息后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贷款形式,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签发票据的债务人兑取现款。
票据贴现时银行应审查以下内容: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1)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殖税发票和商品
购销合同或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十二、票据贴现的期限、金额的确定:
(一)票据贴现期限是从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前一日日止,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二)票据实际贴现金额=票据面值-- 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实际贴现天数×贴现率÷30
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十三、贷款利率知识:
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利率均可进行浮动。最高上浮幅度,现行政策为50%;下浮幅度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为10%不变。
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
月利率=年利率÷12(月)
日利率=月利率÷30(天)或=年利率÷360(天)
工商企业贷款按月结息,以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农户(个人)小额贷款实行利随本清。贷款逾期后按万分之三计息。
十四、贷款展期的有关规定:
(一)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
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展期未获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十五、贷款质量的两种分类方法:
(一)“四级分类法”:以期限为主要划分标准,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帐,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简称为“一逾两呆”贷款。
(二)“五级分类法”:以借款人的最终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风险,以贷款风险为基础划分质量等级: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十六、贷款卡制度:
贷款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给注册地借款人的磁条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借款人,应当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申领贷款卡。一个借款人可申领一张贷款卡。贷款卡编码唯一。
借款人申领贷款卡,需向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
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企业领卡前上年度或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借款分户明细表。
(6)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借款人必须在每年的三月至六月持贷款卡和下列材料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年审手续: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
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法人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人民银行对以上材料经审验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借款人贷款卡年审手续。
农信社: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保证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3、企业文化:是企业信奉并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即企业信奉和倡导,并在企业运作的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是管理者价值理念被认同接受的过程。
4、审贷分离制度:指经营社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将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科学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实现相互制约和支持的信贷管理制度。
5、质押贷款: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二、填空(每空1分,共22分)
1、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
2、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3、抵债资产管理按照合法取得、妥善保管、及时变现、正确核算、确保农村信用社利益为原则。
4、农村信用社五类法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5、通过十二大工程,最终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三大目标,即风险防范更为有效,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6、农村信用社企业精神是勤奋、忠诚、严谨、开拓。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6分)
1、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按其发放的方式有:( def )。
a、短期贷款
b、中期贷款
c、长期贷款
d、信用贷款
e、担保贷款
f、票据贴现
2、农村信用社实施三大业务创新工程包括( 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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