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张弓镇 刘志甲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利用小额贷款,大力支农扶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贷款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贷款难、农村信用社收贷难问题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和发展。影响农民贷款难、农信社收贷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一、贷款不能正常偿还及放贷的主要原因
(一)内部因素
1.农村资金长期短缺,农信社不能适时满足农民众的资金需求,一旦贷款到手,贷户便产生长期占有欲望。整个豫东地区成为放贷的高风险区,放贷无法收回。信用社实行的放贷终生追究制,信贷员怕担风险,受处分。大量从农村或县城区吸收的存款不得不被调走或流向非农产业。
2.贷熟不贷生,贷亲不贷疏,使贷户产生逆反心理。由于信用社长期处于信贷资金短缺的状态,农民要想贷款,不得不熟人、托关系,有的因为无关系长期不能得到信用社的贷款支持,失掉了不少赚钱的机会,对信用社产生不满心理,一旦贷出款,就不准备还。曾有这样的口头禅:“生人贷款真正难,贷出咋能再归回”。
3.贷款期限不合理。通过对基层信用社的贷款借据的查阅,贷款实际用途与借款期限不相匹配。有个别信贷人员不尊重客观实际,不按生产周期,不与借款人协商,随便给贷款定期限。不按信贷员说的期限办,贷款就告吹,长的不超过一年,大部分在6个月左右。由于借款期限定的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到期贷款的按期收回。
4.垒大户投放,一家企业多社贷款,形成集中投放风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集体金融企业,企业自主权不断增大,但每个信用社为了自己的利益,同一个信用社的信贷员为了自己的利息任务对一些好的企业或经营好的个体户趋之若鹜,会上门去主动要求给其贷款。投入一笔贷款后,信用社为了保持贷款能正常收息,保证企业正常营运,贷户一旦再有资金需要,就不得不接着继续给以新的资金投放。对其重复授信,授信总额远远超过企业的还款能力。如果那个信用社或信贷员不再给予
投放,原放款就会立即出现风险,从而被贷户牵着鼻子走。其结果是贷户将市场风险转嫁给信用社,使信用社成为贷户风险的最后承担者。
5.重转贷换据,轻到期收回。重视贷款到期转贷换据,轻视贷款到期收回是农村信用社近年来普遍存在的信贷管理误区。
6.内控制度不严,责任追究不力。信用社形成的粗放型经营局面有时存在,在贷款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管理和制约监督机制,缺乏对信贷行为的约束,不能够有效地防范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从而出现了违规放款、名目繁多的跨区、冒名贷款、人情放款、多头贷款、垒大户贷款、领导指令贷款、以贷谋私等问题,影响了信用社的贷款质量。有的信用社对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力,对有关责任人没有追究相应责任,致使个别信贷人员工作不负责,对信贷管理缺乏责任意识。
(二)外部原因
1.政策、行政干预的原因。当前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在谈到信用社支农贷款方面,就好象是在谈财政拨款和扶贫贷款,给农民以误导,造成农民只管贷不管还,是造成信用社到期贷款不能按时收回的一个重要原因。
2.农业风险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为“三农”,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的丰产丰收与自然因素、技术、市场的关系密切,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调整项目。
3.个别农民盲目投资,趋前消费。个别农户经济又不富裕,生活又要攀比,就靠信用社贷款作消费投入,如何按期归还贷款,没有打算。
4.司法行为不规范,法律苍白无力。由于个别司法干部腐败,致使司法在公平、公正和中立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导致信用社诉讼贷款的胜诉率高,而执行率却严重偏低。
5.社会信用环境恶化,政府管理职能弱化,使信用社到期贷款的收回受到冲击。近年来,虽然通过信用工程的创建活动,使众的信用意识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地区社会信用环境仍呈继续恶化状态。信用社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既是社会信用环境恶劣的产物,又对信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6.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今年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一方面严格控制贷款流向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项目,另一方面减免农业税收,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从事粮食生产。这样,对农村信用社至少造成了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流动资金锐减,
农村信用社筹措资金更加困难;二是农民扩大农业生产,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三是外出务工的农民进城打工机会减少,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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