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天猫
∙规则文件类型:
∙发布时间:2013-03-05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淘宝用户的权益,维护淘宝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淘宝服务协议》、《Tmall(天猫)服务协议》、《淘宝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淘宝用户,淘宝包括淘宝网(域名为taobao);tmall
(天猫)(域名为tmall);聚划算,域名为(juhuasuan);一淘网(域名为etao)。
第二章 禁售商品
第三条
【商品名录】淘宝用户不得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根据淘宝平台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禁售商品名录详见本规范附件一《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第四条
【禁发信息】淘宝用户不得在淘宝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淘宝店铺装修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铺分类,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以及社区和论坛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禁售商品相关信息。
第五条
【禁止规避】淘宝用户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本规范及其他淘宝禁售商品管理措施。
第六条
【发布规范】淘宝用户发布特定品类商品及信息的,须符合特定的发布规范,详见本规范附件二《特定品类商品及信息发布规范》。
第七条
【违规预防】会员发布前述禁售商品及信息时,淘宝有权对其发布的涉嫌违规信息进行提示、替换、拦截等操作。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条
【临时管控】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违反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商品,淘宝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监管;对于系统排查到的涉嫌重复发布违禁信息的卖家所发布的商品,淘宝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间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第九条
【违规处理】淘宝用户发布前述禁售商品及相关信息的,依据《淘宝规则》将对其进行违规处理,处理措施包括:
(一)自检自查
根据《淘宝规则》结合本规范中列明的具体违规情形,每个自然年内,给予卖家自检自查机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等特殊情形除外)。自检自查的总体适用原则为:
1,严重违规行为所有扣十二分情形下:累计一次;
2,严重违规行为所有扣六分情形下:累计一次;
3,严重违规行为所有扣二分情形下:累计两次;
4,一般违规行为所有扣十二分情形下:累计一次。
(二)严重违规行为
1,每次扣四十八分;
2,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3,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4,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三)一般违规行为
1,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2,每次扣六分;
3,每次扣二分;
4,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会员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5,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会员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发布禁售商品及相关信息的具体处理措施详见本规范附件一《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对应违规处理》。
第十条
【违规纠正】淘宝会员若违反本规范规定发布前述禁售商品及相关信息的,除依据本规范扣分处理外,淘宝有权同时删除对应商品或信息。
会员若未按本规范第六条规定发布特定品类商品的,淘宝有权删除相应商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范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第十二条
淘宝用户发布信息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附件一禁发商品及信息名录及对应违规处理 上
∙发布部门:
∙规则文件类型:
∙发布时间:2012-12-18
禁发商品及信息 | 对应违规处理 |
(一) 、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 |
1. 支、弹药、军火及仿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3.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配件、附属产品,及仿制品的衍生工艺品等;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管制类刀具、配件及、飞镖等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5. 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6. 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二)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类: | |
1. 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剧毒化学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原料、化学品及致瘾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烟花爆竹;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5.国家名录中禁止出售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6.吸食工具及配件;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7. 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三) 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 | |
1. 含有反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涉及国家机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等信息,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破网、软件及vpn代理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不适宜在国内发行的涉政书刊及收藏性的涉密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国家禁止的集邮票品以及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发行的包含“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四) 情低俗、催情用品类: | |
1. 含有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情陪聊服务;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及人造处女膜;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用于传播情信息的软件及图片;含有情、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原味内衣及相关产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含有情、暴力、低俗内容的动漫、读物、游戏和图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5. 网络低俗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五) 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 |
1. 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身份证及身份证验证、阅读设备;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5. 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6. 出售、转让、回收,包括已作废或者作为收藏用途的银行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7. 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天猫会员每件扣一分,淘宝网会员每件扣零点二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会员若在店铺装修区、阿里旺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
(六) 药品、医疗器械类: | |
1.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计生类药品;非药品添加药品成分;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本项第二目除外);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用于预防、人体疾病的药物、血液制品或医疗器械;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七)非法服务、票证类: | |
1.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防伪标签等,仅限国家机关或特定机构方可提供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2. 尚可使用或用于报销的票据(及服务),尚可使用的外贸单证以及代理报关、清单、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3. 未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正式考试答案;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4. 算命、超度、风水、做法事等封建迷信类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5. 汽车类违规代办服务; | 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6. 、试类相关服务; | 一般违规行为,每次扣十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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