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赌博案(遂公(妙)行罚决字[2022]0000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遂公(妙)行罚决字[2022]0000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
【处罚日期】2022.01.0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遂昌县
【处罚对象】黄晓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2:38
处罚名称 | 黄晓明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遂公(妙)行罚决字[2022]00006号 |
被处罚对象 | 黄晓明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4日下午13时许,黄晓明与徐某等人在遂昌县妙高街道腾龙一期小区门口商店边空地上以“1.8”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坐庄,每次10元起压,上不封顶,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黄晓明的个人赌资500元,非法获利100元,赌具扑克牌32张。黄晓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构成赌博,应当予以治安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黄晓明五百元的治安处罚,并且追缴的个人赌资人民币五百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妙高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05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妙高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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