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休假通知3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号)精神,对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通知 篇2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__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__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____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3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一、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则
  1、依据《大港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从员工本人意愿出发、工作岗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全体员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办法,各单位在制定年休假计划时,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每一位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安排。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及休假规定
  1、适用范围: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在岗工作的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a) 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 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 累计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