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只签名即可,一式三份

提示:
1. 语言:申请表需用英语,或德语、法语等瑞士官方语言。
2. 签名: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名。代理人签名无效。
- 签名应与护照、委托书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拼音或汉字。
请注意在表格上2处签名:申请表第37项以及最后一项。
-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申请表必须由父母双方共同签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
3. 请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未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将视为缺失。
2.  护照原件
私护照或正式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以上,至少有两页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护照上所要求的每项签字必须是本人使用签字笔签字。
请注意:10岁或以上的申请人护照须由本人签字;未满10岁的申请人护照不要求签字,如签字,务必由申请人本人签字。任何情况下,护照不允许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签。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新版使用电子签名的中国护照。
3.  护照复印件
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和末页(签字页),以及申根签证页。
4.  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
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5.  医疗保险原件(我提供
1. 承保地区及时间: 
申请90天以内短期申根签证
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
提示:
1)保单应明确标明适用或覆盖申根地区的字样。只适用瑞士的保单不合格。
2)如保单中未显示申根区,承保范围仅在条款中体现,请同时提供证明覆盖申根区字样的条款。中文条款需附英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翻译。
3)保险期限:应至少覆盖机票订单往返中国的日期,即从第一次进入申根区(到达第一个入境的申根国家)的日期起,到离开申根区(最后一个申根国家)的日期为止。
2. 保险额度: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6.  医疗保险复印件
7.  邀请信原件(我提供)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1. 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
2.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 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4. 详细的访问行程
5. 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
6. 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
8.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明。
9.  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我提供)
(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英文、德文、法文、意大利语或者罗曼什语的翻译件)
10.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11.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原件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的进出账单原件, 须包含最近三个月的流水记录
如不能提供所在公司的银行对账单,此材料必须提供。
若提供银行存折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12.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信用卡除外),原件
如果申请者没有提供个人的银行对账单,则必须提供。
13.  签证申请/护照领取委托书,原件(只签名即可,一式三份)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必须提供。
要求:
1.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2.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3.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
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如父母为未成年申请者代交,则不需要提供委托书,但应提供户口等证明关系的材料
14.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我提供)
如果您选择由代理人提交您的申请, 必须提供
15.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我提供)
16.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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