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7
∙【字 号】宁政[2009]41号
∙【施行日期】2009.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200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招考信息网 市交通局关于《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西宁市畅通交通实施意见
(市交通局 二00九年四月)
为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畅通西宁”,结合西宁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畅通交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交通难以满足区位特点和城市规模发展需求
随着西宁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逐年增长,交通流量快速增长,受城市东西川和南北川“十”字形带状布局的限制,城市道路网密度偏低,总体建设水平相对滞后,配套建设用地不足。同时,西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和增长率排名较低、境内铁路运力有限,加剧了公路运输负担,城市发展与交通供给之间不相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阻碍了城市交通畅通功能的发挥。
(二)道路网总体建设水平相对滞后
城市路网级配不利于机非分流和不同类别道路系统交通功能的发挥。干道分布较为密集,路网成网率明显偏低,断头路较多,交通运输效率不高。“四横十一纵一环”的交通网络还没有完成形成,影响了路网调节和补偿能力的发挥,不能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状况以及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道路功能层次不清
城市干道系统中没有明确界定过境、客运、货运交通的道路功能,造成过境交通穿越市区、商业性道路承担客货交通运输,各类专业市场和长途客运站集聚市区,成为制约交通畅通的因素。
(四)交通管理队伍力量薄弱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通过招收协警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薄弱的现状,但见警率仍然偏低,无法从管理上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求。
(五)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出租汽车平均空驶率较大
目前全市有公交营运线路61条、线路长度951公里,线网密度12.7km/k㎡,部分公交线路运距较长,非直线系数较大,重复系数较高,增加了道路交通负荷,缩小了公交服务范围。全市有城市出租汽车5116辆,万人拥有量45辆,超出规范的合理拥有规模,且平均空驶率较高,出现出租车运营时乱停乱放、违章拉客、违反交通规则等现象。
(六)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加剧了城市道路通行负担
随着人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在提高城市的机动化水平、刺激客货运输量增加的同时,加剧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造成交通事故增多,交通公害严重和能源浪费等。
(七)静态交通设施缺乏
市区内停车场地少,城市机动车辆快速增加,市民停车不便和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较为突出。在宾馆、商场、医院、购物中心等繁华地带停车设施不规范,严重影响车辆的通行。
公交场站不足问题较为突出,西宁市现有公交场站5处,停车场面积73900㎡。全市现有114个首末站,有79个首末站无回车场地;现有公交港湾51处,其中23处不能正常使用;公交设施建设用地仅为58.5㎡/标台,达不到规定指标200㎡/标台,55条线路计1525台车辆沿街停放和占用人行道停放。
(八)交通管理手段落后,运营效率较低
西宁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基本采用了信号灯进行交通管理,部分交叉口设置了电子警察装置,灯控设施缺乏线控、面控等先进的交通管理手段与设施,但城市交通流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较为粗放,单行、限行、斑马线、禁左等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与组织手段应用缺乏,小循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较少,大转盘、断头路、无信号灯交叉路口等较多,公铁平交道口长期得不到立交改造等原因加剧了交通拥堵,需要通过合理设置交通设施等措施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九)其它因素导致的交通拥堵
一是城市道路破损后的正常维修,以及自来水、下水道、天燃气管道、地下电缆、光缆通讯等各种设施修建影响道路通畅。二是冰冻雨雪自然灾害造成车辆难以行驶。三是汽车(摩托车)修理业、加工业、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四是全省各州地人员、车辆大量涌入西宁,加重了城市道路承载负荷和停车难的问题。五是大型施工用车逐年增多,行驶干道未进行合理分流。
二、畅通交通的目标
实施“畅通西宁”工程是改善城市交通、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文明品位、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展示城市文明风采的重要窗口,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挥道路资源潜力、加强交通管理、畅通西宁交通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努力实现“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畅通交通”具有重要的意义。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本着“系统推进
、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大疏“堵”和治“乱”工作力度,达到“近期显著缓解、中远期基本解决”的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4个出入口规划建设客货运输综合枢纽站和大型停车场,逐步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设置科学合理的交通信号管控措施。机动车平均车速达到40公里/小时,平均行车延误小于20秒/公里。公交分担率增加3-5个百分点,公交运行速度提高15%。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5%、90%、80%以上。
(二)中远期目标:在继续完善和加强市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对《西宁市轻轨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城市交通形成以公交车为主、轻轨交通为辅、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客运体系,实现主次干道畅通无阻、停车秩序有效改善、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的目标。
三、畅通交通的主要措施
围绕畅通交通的目标,从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与交通供给不相协调,路网现状和交通基础设施、管理手段、秩序治理方面与城市交通发展不适应的的主要问题入手,科学规划,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和建设,确保畅通发展
1、根据《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城市特点和道路交通组织状况,编制《西宁市综合交通规划》、《西宁市道路交通网络规划》等指导交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2、根据《西宁地区交通体系“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西宁市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在西宁市东、西、南、北四个出入口,建设公交客运场站枢纽、公共停车场、城乡交通一体化结点、物流中心等综合交通枢纽,成为各种交通方式接驳换乘的接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在建设大型建筑项目前,对周边交通环境、停车场、车辆安全通道、路网局部状况等影响交通组织的因素,要进行全面地论证、评定、修改和补充。(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畅通西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开工前须经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前置审核,实行同步设计、同步
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对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基础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未按规定配建及设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予开工、不予验收。(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5、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以划拨的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对其它用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并在征地、土地供应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助单位:市交通局)
6、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根据规划断面修建路幅宽度,提高通行能力。沿街两侧修建办公楼居住小区等建筑时,退后红线区域要根据城市停车场规划确定合理的停车区域,以适应机动车日益增长的需求,确保中远期交通通行与道路承载相适应。(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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