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24
【字 号】青政〔2017〕12号
【施行日期】2017.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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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青政〔2017〕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顺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与各领域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我国“互联网+”迅猛发展态势为契机,紧密围绕国家大数据与网络强国两大战略,以“宽带青海·
数字青海”建设为抓手,跨越式提升全省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水平,扩大各领域信息化应用范围。加强互联网与青海省特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深度融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营造创业创新环境,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筑社会发展新优势与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优化资源,开放共享。依托互联网的便捷性、开放性,重点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以互联网为平台推动生产生活要素资源集聚,构建合作共赢的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变革转型,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促进我省农牧业、工业等传统产业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我省融合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安全有序,稳步推进。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信息安全管控能力,提升信息安全保
护意识。优先发展信息化基础良好、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行业与领域,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工程。完善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更加广泛,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全省宽带和数字化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梯次发展格局,省会西宁市争取达到东部发达城市水平,海东市和海西州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市(州)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互联网与产业融合更加深化,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现代物流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推动青海省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蓬勃发展,全省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信息消费需求有效拓展,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
  民生服务普惠便捷。“云上青海”搭建基本完成,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保、旅游、体育、文化产业、扶贫等民生领域融合更加紧密,应用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多元。偏远地区农牧民能够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社会公共服务。
  发展环境开放创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在各领域更加深入,全省互联网融合创新创业环境更加成熟,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
  网络覆盖全面提速。“宽带青海”基本建成,光纤到户网络覆盖所有城市家庭,3G/4G网络覆盖城市和热点区域,并实现所有乡镇和主要行政村的延伸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3G/4G普及率赶超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西宁市广播电视数字化用户逐步实现高清化、互动化,高清互动用户达到60%以上。
  二、重点领域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省内各高校)充分发挥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省级各类工业园区和大学等责任主体作用,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合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模式,促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热情和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1.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加快建设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采取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引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厂等新型众创空间。率先在西宁、海东等地开展众创空间建设,其他市(州)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经济发展特点,引进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全省普通及高职院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及场地等建设创新创业场所。
  2.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资促进、培育辅导、媒体延伸、创客孵化等专业服务。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成本价优先向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开放,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优先向创业企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3.营造创新创业社会氛围。实施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创业辅导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在众创空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
、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各项优惠政策。
  专栏一:“互联网+”创新创业重点工程
  ———众创空间构建工程:率先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国家农业园等地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到2020年,全省建成众创空间规模达到50家以上;率先在青海大学等高等院校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及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场所。
  ———创新创业绿通道工程:在众创空间优先实施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优先开展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新创业培训工程:鼓励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省属高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实现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率达到100%,支持每年组织15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依靠众创空间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优先到众创空间开展辅导活动。
  ———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我省优势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为创客拓展新思维和新空间;实施互联网创新计划,扶持创新型企业、创业者、大学生开展产品、应用、模式创新,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通道服务;支持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的发展。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依托地方工业园区建设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的智能化改造,深化制造企业的信息化集成应用,支持重点项目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促进信息产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1.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基地。围绕信息化助力四个千亿元产业建设,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特优势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加快有金属、盐湖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的智能化改造,推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