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保监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08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26
【字 号】
科创板开户条件∙【施行日期】2019.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
正文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085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港澳台侨与外事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省属国有企业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省属国有企业融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结构调整阵痛、前期刺激政策消化三期叠加的阶段,部分国有企业面临一些困难。我省各有关部门一方面积极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增强省属国有企业、行业乃至区域经济应对困境、化解困境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大力协调金融机构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一、关于驻省各金融机构协调各总行对我省重点国有企业实行有区别的区域政策的建议省属国有企业一直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客户。进出口银行向总行申请将省属国有企
业纳入重点客户名单,给予重点支持,申请通过后将在资源配置、审批权限、差异化定价授权、业务流程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政策倾斜;工行争取总行支持,将贵州作为首批债转股业务推进区域;农行将省属国有企业贷款纳入全省农行信贷规模优先配置范畴;中行积极与总行沟通,突破相关行业限额;建行向总行申请对贵州省属国有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争取扩大授信审批金额的差别化政策,对于省国资委控股的所有省属国有企业,纳入重点差别化授权名单。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积极参与并推动开磷化解债务风险重组改革。金融监管部门也采取措施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贵州银保监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组织召开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行长联席会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全年信贷投放总量,特别是在黔分支机构要向各自总行争取更多政策倾斜。下一步,贵州银保监局将继续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支持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将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宣传推介,做好银企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服务好实体经济。
  二、关于调整优化企业贷款债务结构的建议
  中国银保监会一直关注企业负债结构问题,2018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6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销售的周期和行业特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合理确定考核指标,避免贷款在统一时间特别是月末、季末集中到期而引发企业资金紧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监管政策要求,根据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的现金流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到期贷款,监管政策要求贷款到期后银行应重新进行授信审批,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再发放新的贷款。直接展期或不还本续贷,可能引发掩盖贷款逾期甚至已形成实际不良贷款的道德风险。目前,中国银保监会没有出台对中大型国有企业贷款不还本续贷的相关政策。贵州银保监局通过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债委会,及时协调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多次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帮助省属国有企业化解债务危机。下一步,贵州银保监局将进一步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匹配贷款期限和企业经营周期,稳定企业融资预期,促进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开展生产。
  三、关于对重点企业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的建议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一是积极推动全省利率市场化工作。按照人总行的安排部署,按季开展利率定价行为评估,指导省级和各市州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设,合理控制存款利率水平,通过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避免高息揽存抬高经营成本,稳定负债端成本,为企业最终获得适当利率夯实基础。二是加大各类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今年1-5月,人民银行已实施1次全面降准,3次定向降准。下一步,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将继续做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人总行政策支持,加大各类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为金融机构合理定价提供政策支持。
  四、关于降低票据保证金比例的建议
  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开具,到期由企业无条件付款,不需要向银行缴存保证金。企业可以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要求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纳入银行授信管理。
  五、关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债委会协调的建议贵州银保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债委会工作,成立债委会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动态监测债委会进展情况,印发《关于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黔银监发〔2016〕35号),引导债委会“一企一策”准确制定企业帮扶方案,
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下一步,贵州银保监局将持续推进债委会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债委会决议一致行动,做好债务重组,积极探索推进债转股模式,最大限度支持暂时性省属国有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
  六、关于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国有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一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证监局、省国资委等部门通过组织上市培训班、召开推动企业上市协调会等方式,提升我省国企高管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加快省属国有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进程,培育了一批拟上市后备企业,为推动更多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和挂牌做好前期准备。二是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加大对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承销服务。三是贵州证监局积极支持已上市和挂牌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推动已上市和挂牌的省属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四是省级已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21支政府投资基金。按照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中“财政部门应控制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和领域重复设立基金”的要求,相关上市企业可按照项目类型,向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申请支持。五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搭建资本市场对接平台,全面落实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香港交易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做好金融“引进
来”和“走出去”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上市培育和服务体系,促进我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的《支持我省企业上市发展八条措施》,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从八个方面支持企业上市,其中“对注册地在我省,且在境内主板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350万元”的奖励机制运行良好,有效激发了全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一步,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将继续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同时加大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债券市场承销商为国有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贵州证监局将继续支持我省省属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是支持我省省属国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可转债、优先股、公司债等融资发展壮大。二是支持我省省属国有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引入战投、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三是积极开展拟上市企业辅导监管,缩短拟上市公司上市进程,推动其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四是大力开展我省省属拟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辅导等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推动我省省属国有企业了解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自身发展。六是加强与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沟通,为贵州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七是指导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借助企业债、公司债、资管计划
、股权质押、约定购回、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工具,帮助省属国有企业融资。八是鼓励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向省属国有企业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效,支持有关国有上市公司开展主动型市值管理,开展增持、减持和回购、成立资本运营公司等资本运作,盘活市县两级举债形成的优质资产,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并积极协调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子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速推进企业上市进程。
  贵州银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