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管理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直接涉及到人民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家各种福利政策的加快落实,户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户口问题在给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的同时,也在影响着社会政治的稳定。笔者结合几年来所从事的户口管理工作和当前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生不落户。目前,大多数众在经历外出务工等各种经历后,逐渐意识到户口的重要性,但受历史、地理位置、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影响,在子女出生落户问题上仍存在认识不深、重视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用不落户;二是许多父母外出后,在家的爷爷奶奶不懂怎样落户;三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因超生无法落户也不敢落户;四是形成收养关系后,嫌手续麻烦不落户。
(二)死亡不注销或错误注销。一是许多众在家庭成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到派出所注销户口的意识,一定要到办理有关业务或涉及切身利益时(如上交农村合作医疗款项)才来派出所注销户口,导致人口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死亡人员长期“活”在户籍档案中。二是派出所在进行公民死亡注销时往往以各村委会上报的死亡注销名单为依据,一旦名单有误,导致部
分居民被错误注销,其中尤以老年人户口最为突出。三是由于许多举家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因其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原村委会无法核实,人为予以注销,导致错误。
二代身份证办理 (三)随意变更、更正姓名和出生年月。主要表现在:一是与祖籍的家谱不符要求更改。有的众在起名问题上随意性较大,父母认为应遵循家谱进行改名,随着子女的成长,为赶时髦,认为父母所改姓名不好听,从而去掉“字辈”,随意起名,导致姓名与曾用名混淆。二是听信迷信要求更改。少数农村众以自己的子女容易生病、不顺利人算八字(迷信方式),从算八字的人口中得知其改姓名后就万事大吉从而要求改名。三是随意使用同音字,造成户籍登记与实际使用的名字不符要求更改。许多学生上学报名时不遵循户口簿上的名字,随意更换同音字。导致每年到了升学考试之前,均有不少学生以学名与常用名不符为由申请更改姓名。四是许多众为了小孩上学将年龄改小,为参军、结婚等原因又希望将其年龄改大,人为的导致与实际年龄不符。
(四)迁移导致户口遗漏和人户分离。一是户口迁移导致户口遗失。由于公民对户口不重视,在迁移过程中,部分公民只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后未及时到迁入地办理入户手续。二是人户分离大量存在。许多人因为孩子上学,不愿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的地方;受当前各
种福利政策的影响,许多人结婚后不愿将户口按照实际居住地进行迁移;受居住地村规民约的制约,许多符合落户条件、想将户口迁移的外来人员,因村委会不同意落户,而无法迁移。三是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因未就业而手持户口迁移证未落户,成为名副其实的“黑人”。
(五)分户问题突出。一是部分生活困难的众或残疾人为申请低保,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二是按当前信贷制度的有关规定,众在办理信用贷款时,许多居住在一起的村民申请分户,为户籍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设置了“障碍”。
(六)户口簿丢失“真假难辨”。近年来,随着家庭、财产纠纷的不断增多,众到村委会谎称户口簿丢失,出具相关证明后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簿,导致一家人有几个相同户口簿的情况发生。
(七)户籍证明出具相当广泛。当前公民在办理许多事务中,往往在提供了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情况下,其身份仍不被有关部门认可,均被告知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给户籍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一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不得随意泄露。但经常有众到派出所查自己亲属或朋友的户籍信息,户籍部门给予解释,但是部分众认为是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造成户籍管理工作很被动。另一方面,由于
法律并未赋予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权利,一旦发生一些债务或经济纠纷,公安机关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产生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一是由于没有严格具体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随意性比较大,迁移户口、注销户口、更改姓名往往凭村文书的一支笔就能办理,户口错误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广大众对户口的意识普遍不强,户口清理整顿没有得到重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主观原因。一是录入信息错误。由于工作人员的态度不认真,或者难以辨别常表上的字体,在录入系统时存在录入错误。二是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数据未录入导致户口遗失。常口信息系统刚刚启用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常住人口信息数据往往是靠户籍民警依据派出所常表加班加点完成的,难以保质保量。三是责任心不强导致户口遗失。有时在办理公民出生、迁入等业务时,因网络不通、停电等原因,仅在户口本及常表上填写而未及时录入常住人口系统,从而导致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其户口信息。四是出生年月登记错误和录入错误。多见于调查员书写不规范,录入人员不能准确判断所致(如将1997年出生登记为1991年)。登记错误主要是在人口普查中,由于普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加之少数众不够重
视,有的把农历和阳历混淆,导致月份和日期存在差异(最典型的就是农历二月有30日,而按阳历便只有28号),有的甚至将兄弟妹的出生日期申报或登记颠倒。
(三)客观原因。一是人口信息系统不断升级导致数据丢失。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初始,由于各种原因,在数据转换中,出现数据丢失。表现在众持电脑打印的户口簿,而数据库没有信息。二是对于原有冷僻字、地方字,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未及时录入电脑,造成名字不全、错误,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时给众带来很多不便。
三、解决的对策
户口管理工作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众的纽带,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努力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坚持社会管理创新,使户口管理工作逐步正规化。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流动加快的今天,必须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并不断调整和改进户口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户口课题的
研究,真正为经济护好航、为众服好务,使户口管理工作更加适应时代和任务要求。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一个统一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对各类户口迁移、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办理、户籍证明的出具等进行规范,明确办理的具体条件和手续,以保证户口管理的统一性、严密性,便于基层公安机关日常户籍业务办理的正常进行。
(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作为基层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必须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树立窗口意识,提高政治素质。户籍窗口民警,每天重复相同的工作,时间久了便会产生厌烦情绪,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窗口意识,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警察职业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事业归属感、工作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树立规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户口管理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业务繁琐等工作特点,户籍民警要从户籍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社会基本常识、电脑应用技能等多方面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做到业务知识精通、法律法规熟悉、微机操作熟练,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来积极适应不断变化的户籍管理工作,使户籍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统一规范,为众满意提供最有力的服务保障。三是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沟通技巧。户政工
作每天与众打交道,每天接待的众因文化程度、社会身份、人文背景有差异,其法制观念、理解能力、接受能力也不同。所以,户籍民警要进一步提高与众打交道的沟通技巧,以众需要和满意为出发点,通过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的提升服务效能,经常性换位思考,真心实意帮助众解决实际问题,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户籍意识。要提高众对户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公安机关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温馨提示、致老百姓的一封信、办理户口业务须知等方式向众宣传办理户口业务的注意事项,潜移默化地提高众对户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按照规定办事的自觉性。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规范统一。一是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学校、民政、计生、统计等部门的交流和联系,遵循入学、办理各项社会业务凭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制度,达到规范统一。二是要加强同人民众的沟通,增进了解。结合当前众申请更改姓名、出生年月较为突出的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灵活机动。如对涉及公民权利、义务、责任、劳动、保险等关系重大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变更,并向众做好解释工作。但对一些姓名确属不雅
或出生年月确属错误众要求更改的,只要我们严把两关(受理关、调查关),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都应受理,按规定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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