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龄补贴怎么办理
近年来,⼈⼝⽼龄化越来越加剧,保障⽼年⼈的基本⽣活是国家需要⾯对的重要任务,为了更好的帮助⽼龄⼈,⾼龄补贴⼀直不停的完善,那么在郑州,⾼龄补贴是如何办理的呢?为了让⼤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郑州⾼龄补贴怎么办理
(⼀)申请
1.符合⾼龄津贴申请条件的⽼年⼈,凭本⼈第⼆代居民⾝份证(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簿(出⽰原件、留存户⼝簿⾸页、本⼈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动不便的可委托⼦⼥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龄津贴申请表》(⼀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照⽚3张)。
2.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起计发⾼龄津贴。2015年1⽉1⽇⾄⾼龄津贴全⾯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发放⾼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龄⽼⼈,⾃符合条件之⽉起补发。
3.⾮本市户籍迁⼊本市的80周岁及以上的⽼年⼈,迁⼊当⽉即可提出申请,次⽉起计发。80周岁及以上的⽼年⼈,户籍在市属各县(市、区)之间迁移变动,由迁出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郑州市⾼龄津贴转移通知
单,及时变更。户籍迁出本市或亡故的⾼龄⽼年⼈,其户籍所在社区(村)和所在乡(镇、办)⼯作⼈员要及时办理⾼龄津贴注销⼿续,从其迁出或亡故后的次⽉起停⽌发放⾼龄津贴。
4.享受⾼龄津贴待遇的⽼年⼈,离开最后居住地失联满1个⽉的,暂停发放⾼龄津贴;因失联停发⾼龄津贴的⽼年⼈⾃取得联系认定后,恢复其⾼龄津贴的发放。
5.享受⾼龄津贴的⽼年⼈从89周岁增⾄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100周岁的,⽆须再次提交申请,信息管理系统可⾃动升级。
(⼆)审核
1.社区(村)在接到个⼈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核对⾝份,避免重复发放。乡(镇、办)每⽉20⽇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龄津贴⽼⼈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及时予以发放。同时,将资⾦需求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申请拨付市级匹配资⾦。
(三)发放
1.⾼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融机构实⾏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
2.对享受⾼龄津贴的⽼年⼈实⾏年审制度,可采取本⼈到所在社区(村)或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以及可以证明⽼⼈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式进⾏认定,每年3⽉15⽇前年审完毕,并认真填写审核表。逾期⽆故不办理认定⼿续的,从次⽉停发,直⾄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
⼆、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的⽼年⼈,每⼈每⽉100元;
(⼆)年满90—99周岁的⽼年⼈,每⼈每⽉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年⼈,每⼈每⽉300元。从2015年1⽉1⽇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龄⽼年⼈⽣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年⼈敬⽼补助费等统⼀为⾼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龄津贴不计⼊家庭收⼊;在征收个⼈所得税时,⾼龄津贴不计⼊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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