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一、分类与分类学
1、概念
存在于比较分类之间。 分类是人类很自然的一个过程, 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在 进行分类的工作。 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分门别类,是鉴别比较和划分的过程。分类看 起来常之简单: 根据相似性将要分类的东西加以整理归类。然而, 分类能使事物高 度有序化,从而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认识效率和工作效率。
这一术语有两层不同含义: 设计一种分类方法的过程; 通过某一分类法 的概念的标记性代码或者术语对对象进行编码或者描述。我们仅使用分类的第一层含义。 分类是某一领域内概念的序化系统及其或者隐或者显的序化原理。分类的准则取决于这 类别的应用目的。分类法来自原有知识,却又把原有知识进一步扩展。
学(taxonomy)是分类法的理论研究,是关于分类法的科学,包括其基本 则、步骤和规则。分类学这一术语源自林奈(Linnaeus)的生物分类著作。分类学 这一术语也可用来表示分类
设计过程的最终结果,因此往往被作为分类法的同义词。 学感兴趣的是普通意义下的分类法。
2、分类的作用
哲学家和分类学家几乎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分类具有双重作用,一个是实际作用  (识别),另一个是普通(即科学的或者形而上学的)作用(检索)。但是关于这两 作用的质却有不同的看法。 早期学者所别强调的实际作用是把分类当做事物识别的 表。 近年来最常强调的则是将分类看做是信息贮存和信息检索系统的索引。 为了 分地发挥这种作用, 分类应当由具有最大数量共同性质的客体科目构成。 这种分 就自动地成为对贮存于其中的信息的表征。 因此, 易于表征就是这样一些分类的主 或者惟一的目的, 例如图书馆的图书和其它或者多或者少按任意标准归类的事物。 与此对 ,对于与原因联系的项目(例如事故分类、疾病分类)或者与起源有关的项目(如生 物分) 的分类则受到某些限制, 然而仍然具有可以作为影响深远的概括的基础的能
分类作为事物贮存于系统的信息的检索。为了使分类成为最有效的信息检索系
, 在将系统分类时就必须考虑分类的某些方面, 如等级( rank) ,分类单位大小 ( Size of taxa), 对称性(symmnetry),和顺序(Sequence)等。在确定这些 方面时不可避免地会有主观性,于是它们将可能构成长期争论的焦点。
3、分类的普通方法
种是人为的分类,它是依据事物的外部特征进行分类,为了方便, 人们把各种 商品分门别类,陈列在不同的柜台里,在不同的商店出售。这种分类方法,可以称之 部份类法。 另一种是根据事物的本质特征进行分类。 无论是外部特征还是本质特 征,都是事物的属性。固然,事物的属性是多方面的,分类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在不同 情况下,可以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分类方法被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那里有 丰富多样事物,那里就需要进行分类。
、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一系列的事件和行为所导致的不希翼浮现的后果 (伤亡、财产损失、 工作 误、干扰)的最终产物,而后果包括了事故本身和其产生的后果。事件是其中的过


程或者行动, 一个事件不一定有一个明确的开头和结尾(例如, 载油车翻倒在公路上 油流出来,溅满路,并流入下水道。这时,不好区分事件的开头和结束)。
伤亡,是系统失效的后果,但不是惟一可能的后果。人们做过统计,在工业部门 中,每发生数百起事件,才有一件造成伤亡或者损失,但每一件都有伤亡及损失的可能 性。这是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事件作为分析事故原因的信息源。 单纯地依赖于伤亡报 告,仅观察到那些导致严重伤亡后果的少数事件。
事故可以更加全面地定义为: "是一项主观上不愿意浮现、导致人员伤亡、健 损失、环境及商业机会损失的不期望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 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 通常会造成 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 通常会造成人员伤 亡或者财产损失,使正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又叫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普通方法和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普通方法有两种: 1 、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 由基本事件类到事件的方法。 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 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对安全生产事故分类采用何种方法, 要视表述和研究对象的情况而定, 普通遵 下原则: 1 、最大表征事故信息原则。 2 、类别互斥原则。 3 、有序化原则。 4、表 征清晰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 1 )下行分类
普通可以把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业危害事
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其它事故等。
按行业分类:建造工程事故,交通事故,工业事故,农业事故,林业事故,渔业 事故,商贸服务业事故,教育安全事故,医药卫生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电力安 全事故,矿业安全事,信息安全事故,核安全事故等。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或者分级:
(工业生产)普通事故,重大事故,特殊重大事故;
(路交通)轻微事故,普通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殊重大事故;
(水上交通)小事故,普通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铁路交通)普通事故,险性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殊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一级、二级、 ***、四级事故
等。
按事故性质分:自然灾害,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经济损失大小分类:
普通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 10 万元的事故。
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但小于 100 万元的事故。

特大损失事故:经济失大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事故。
按人员伤亡情况分类: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2)上行分类
按事故原因分类(20 )
按伤害部位分类
按有害因素分类
按不安全状态分类
按不安全行为分类
(3)一些伤亡事故分类规定
国务1991 10 月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根据务院 1991 10 月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生产安 全事故中的职工人身伤亡事故, 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在原劳动部公厅 1993 9 月印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 中,将轻伤事故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 体伤, 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者器质性轻度损伤, 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者暂时丧失的 伤害。普通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将重伤事故定义 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
(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 缺或者视、 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普通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 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将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 l-2 人的事故;将 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3 )的事故。
在原家技术监督局 1994 年发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15236-94)中, 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死亡 3-9 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定义为一次事故死亡 10 人以上的事故
务院 1989 3 月发布的 《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中规定: 交通事故分类“特殊重 事故, 是指造成特殊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殊严重、 产生重大 响的事故。
在劳动部 1990 3 月印发的关于对《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 文解释中,将特殊重大事故解释为包括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 40 人以上) 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等发生的一次死亡 50 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或者其他发生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读直接 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