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
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 火灾事故
3. 道路交通事故
4. 农机事故
5. 水上交通事故
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事故按照原因分为: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
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报告程序
01现场负责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02本单位负责人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03接报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h。
接报部门
01特别重大、重大:报告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02较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
0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责任追究
0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02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500万;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03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1)一般事故10万≤<20万;
(2)较大事故20万≤<50万;
(3)重大事故50万≤<200万;
(4)特别重大事故200万≤<500万。
04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事故:上一年年收入30%;
(2)较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40%;
(3)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60%;
(4)特别重大事故:上一年年收入80%。
05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同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0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交通事故分类
0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