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
运输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
交通事故分类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确保道路运输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运输以及重要客、货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运管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州(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运输厅责成的,需要由省运管局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运管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州(市)地方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1.6应急预案体系
  云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由省级、州(市)级、县(区)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保障体系组成。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
  3.2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3.3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4.应急保障
  4.1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运力储备规模和相关要求。
  4.2资金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办公室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后勤物资保障
  4.4应急值班及信息沟通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运管局应急办和事发地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通信指挥畅通。
  4.5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气象、通信、地震、安监、民政、国土、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锻炼提高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5.3奖惩与责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云南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石泉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石泉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石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石泉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