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第十章开展本单位危险设施或场所危险源的辨识和确定工作。
1.危险源定义: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就是危险源。危险源这一概念来源于系统安全理论。系统安全理论始于美国,是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应用最为广泛、最为重要的现代事故预防理论和方法体系。该理论认为系统(行业)中存在的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中,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而对能量控制的失效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危险源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巨大破坏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汽车具有较大的动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
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驾驶员操作不当,车辆的转向、制动等控制装置失效等,使得高速行驶的汽车的巨大能量意外释放。
道路运输安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分支,生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道路运输过程中引入危险
源概念,就是帮助驾驶员和企业更好地辨识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并做到有效预防,从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危险源分类: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危险源划分为:
根源危险源(又称第一类危险源)例如:高速行驶的汽车、极端自然灾害等。根源危险源是客砚存在的,是不能消除的。
状态危险源(又称第二类危险源)例如:转向失控、制动失效、驾驶员操作不当、轮胎爆胎、疲劳驾驶、冰雪路面、过马路猛跑的行人、交通事故的占道车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等。状态危险源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驾驶员要控制不安全行为,时时注意道路异常情况,排除车辆(包括车辆所装货物)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3.道路运输危险源辨识:
辨识危险源的意义:要控制危险源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也就是出运输活动中存在哪些根
源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使根源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同时消除状态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的两个过程:识别、确定特性,识别危险源是为了确定系统中存在哪些危险因素; 确定危险源特性是为了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
这些危险源中,有的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车辆故障等;有的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或根本原因,如企业管理不完善等。无论哪种危险源,只要存在,就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危险源,道路运输过程中,导致经常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主要集中在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上。主要有超速、疲劳驾驶等。据统计,2010年驾驶员超速引起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 21%,疲劳驾驶占8.53 % 。两者引起的事故远远高于其他驾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数量。
交通事故分类
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一)
序号
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危害后果
危险评估
风险控制措施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驾驶员性格及心理缺陷
自信心理
驾驶员驾龄长,也从未发生事故,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便会忘乎所以,过高地估计自己,放松了对行车安全的警惕性,因而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客观事物,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一般危害
1.开展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2.要求驾驶员正确看待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不高估自己的技能,低估客观困难,克服盲目乐观,胆大心粗的缺点。
2
麻痹心理
驾驶员心存侥幸、放松警惕,注意力不集中,视线散弥,全身懒散放松、极易诱发行车安全事故
一般危害
克服自以为技术精、行车经验车、从未发生过事故的麻痹思想,提高对安全行车的警惕。
3
逞强心理
争强好胜,开冒险车、斗气车、英雄车,当别人的车辆超越自己时,就认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不服。于是故意不让或者加速追赶,甚至强行超车后,故意猛打方向或紧急制动,这种情况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般危害
1.做好安全思想教育;2.严防部分驾驶员争强好胜追求面子和虚荣,失去自控而违章肇事。
4
急躁心理
情绪急躁,容易顾此失彼,易造成操作失误,引发行车事故
一般危害
在任务重、时间紧或完成任务快到家、约会等情况下,易产生急躁情绪,不顾行车环境,违章蛮干;乘车人员要及时提醒与制止。
5
逆反心理
对个别运管、路政、交警处理违法时的态度生硬、处罚不妥而心怀不满,故意违章以求心理平衡
较大危害
教育驾驶员按章行车,正确对待批评,不要因对领导或交警的批评、处罚,对乘车人不满产生逆反心理故障违章肇事。
6
驾驶员生理异常
疲劳
长时间工作使驾驶员出现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反应变慢等疲劳状态,容易使驾驶员无意识操作和误操作,甚至昏睡,极易引发事故
较大危害
1.坚持劳逸结合,要注意休息,保证足够的睡眠;2.娱乐要适可而止。原则夜间不超过23点;3.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4.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5.夜间或白天在高速公路客运驾驶员每运行2小时必须到途中服务区停车休息20~30分钟;6.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7
药物不良反应
服用某些药物后出现反应迟钝、嗜睡、兴奋等不良反应,不利于安全行车,易引发事故
不可容许危害
1.驾驶员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其它妨碍驾驶安全的其它药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2.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五不出站”管理规定。
8
疾病
驾驶员再行车过程中出现心脏病、脑淤血、耳病、头痛头晕、急性肠胃炎等疾病,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易引发事故
不可容许危害
1.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2.适当休息、驾驶锻炼、定期体检;3.加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五不出站”管理规定。
9
饮酒后行动、思维迟缓
驾驶员饮酒后驾车上路行驶,因眩晕、恶心、反应迟钝、精神恍惚等原因对路况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减弱而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事故
不可容许危害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酒后驾驶;2.做到本人不喝酒;3.乘车人不劝酒。
10
驾驶员违规驾驶
载客超过核定准载人数
造成车辆安全性能降低,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加重事故的后果,极易诱发死伤事故,救援极为困难
较大危害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法律、安全、责任意识;2.加强路检路检,遏制超载行为;3.建立众广泛参与的有奖举报制度,让驾驶员自觉接受众监督;4.加强路检路查力度,严查超载行为。
道路旅客运输行车危险源辨识及风险控制(二)
序号
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
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危害后果
危险评估
风险控制措施
11
人的不安全行为
驾驶员违规驾驶
驾车接打手机、吸烟、饮食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
驾车时单手握方向盘,边听电话边开车、边抽烟边开车等坏习惯会造成安全隐患。驾车时打手机容易导致注意力分散,诱发交通事故
较大危害
1.驾驶员要杜绝不良行为;2.做到驾车时不吸烟、饮食和接听、拨打手机,察看信息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违章行为;3.出车前要向旅客进行安全承诺,请旅客进行监督;4.建立众广泛参与的有奖举报制度,让驾驶员自觉接受众监督。
12
超过规定速度行车
“十次肇事九次快”超速行驶影响驾驶人及时、准确地操作,思维判断失误,超车、会车的机会增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极易导致行车事故
较大危害
1.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加强安全宣传;2.驾驶员应自觉将车速控制在限制范围内,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乘车人员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进行监督;4.不得催促赶路;5.不得强迫驾驶员超速行驶;6.充分利用GPS等高科技手段,加强车辆行驶动态监控管理,遏制违规超速行为。
13
开带病车和未检验车上路行驶
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是一种渺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极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等机件存在隐患时,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较大危害
1.定期强制一、二级维护;2.督促驾驶员坚持日常维护和“一日三检”工作;3.发班前车站认真检查车辆和各部件;4.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4
强行超车
强行超车是将公路及周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弃之不顾,以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不可容许危害
1.超车应选择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2.在交通法规许可的路段和情况下超车;3.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越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4.不准强行超车,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严禁超车。
15
随意变更车道
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也是危险的做法,尤其以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极易因变更车道而妨碍后面车辆正常行驶,此行为轻则造成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不可容许危害
1.提前开启转向灯;2.不得影响所借车道上的车辆或者行人正常与优先通行;3.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或者频繁变更机动车道;4.左右两侧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辆让右侧车辆先行变更;5.禁止突然、随意变更车道。
16
逆行
逆向行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干扰和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不可容许危害
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3.驾驶机动车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4.严禁在高速公路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