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唐一菲个人资料
苏教基【2008】39非诚勿扰邢星牵手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大力普及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着力构建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妇联就进一步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家确立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开端。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婴幼儿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的精神,积
极开展0—6冯绍峰图片大全岁托幼一体化的探索和实验,0-3岁早期教育逐步展开,许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较好地满足了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总体上看,我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还处在起步阶段,广大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的早期教育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普遍较低。随着我国优生优育国策的贯彻落实、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众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日益加深,对早期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已不仅仅满足于孩子有机会入幼儿园,更迫切地要求能接受优质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为孩子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让每一个婴幼儿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也已成为当前教育民生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养蛙攻略”的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对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精心规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逐步普及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知识,为每一个儿童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今后一个阶段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公益,专业引领、强化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构建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努力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促进0—3岁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发展目标。到“十一五”,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为依托、以优质园为骨干、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方协同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新格局。具体目标是:
到2012年,全省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为:苏南地区的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75%以上;苏中地区的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65%以上;苏北地区的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是指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冯瀚圃 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人员都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建立并形成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机制
各地应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政府,逐步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早教机构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早期教育工作网络,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是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切实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早期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牵头并组织各部门做好早期教育的相关工作;承担对托儿所、亲子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和早期教育的业务指导,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托儿所、亲子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培养和培训托儿所、亲子园的园(所)长、教师,建立园(所)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做好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建档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标准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0—3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及时提供0—3岁婴幼儿数等情况。
妇联应在社区(农村地区在镇、村)做好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组织发动工作,向家长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保证辖区内所有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都能接受早教指导,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各市、各县(市、区)要建立早教指导机构,负责本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推进工作,努力做到有固定场所、有专门人员,基本满足0-3岁婴幼儿和家长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灵活有效的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网络。
各地要建立完善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推广有益经验,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要坚持科学指导、专业引领,规范操作、形式多样。各地、各早教机构要遵循婴幼儿成长规律,按照《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详见附件),科学有序地开展早期教育活动。要加强对早期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指导,坚决防止超越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切实推进我省早期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发展。
各地要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各类幼儿园开展灵活便捷、丰富多样的早期教育工作。省和市优质幼儿园(含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要根据现有条件积极开设托班或亲子园,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保证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期教养指导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农村地区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阵地,通过请家长和婴幼儿走进中心园、中心园教师送教到村等方式,保证辖区内0—3岁婴幼儿能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和本园资源,采用开办托班、亲子活动、专家咨询、网上查询、、资料宣传、送教上门、育儿沙龙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努力成为面向社区的科学育儿指导基地,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提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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