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的组成
  一个生态系统是由生物和非生物环境两大部分组成的。其中生物部分按它们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可分为生产者、消耗者和分解者三大类:非生物环境的要素由太阳光、大气、土壤、水域、二氧化碳、氧气、无机盐类和有机小分子物质等构成。
  生产者:是指能制造有机物质的自养生物,以绿植物为主,包括少数能自营生活的菌类。绿植物具有在光下进行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水和无机盐类制造各种有机物的能力。它们是生态系统中其他生物维持生命的物质和能量的提供者。少数细菌也能利用光能或化学能合成有机物,但它们所生产的有机物数量较少。
  消费者: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利用绿植物所制造的有机物获得能量,为异养型生物。根据它们所处的位置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消费者。一级消费者一般指食草动物,如牛、羊、马、兔、菜青虫、蝉等,它们以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为食,在生态系统中是绿植物生产的有机物的最先“享受”者,又称初级消费者。二、三级消费者是以食草动物或弱小动物为食的肉食动物,二级消费者以初级消费者为食,三级消费者又以二级(包括初级)消费者为食。如蝉吸杨树汁,螳螂吃蝉,黄雀又吃螳螂,形成了一个食物链。在这个食物链中,生态系消费者在生态系统的功能
统的物质和能量得以传递和运输。消费者中还包括一些寄生动物,如金小蜂寄生在棉铃虫的幼虫上;也包括腐食动物,它们以动植物残体为食,如等;还包括杂食性动物,它们既吃植物也吃动物,如麻雀、熊、鲤鱼等。
  分解者:主要是微生物,也包括某些以碎屑为食物的动物(如蚯蚓)和腐食动物。它们以动植物的残体和排泄物中的有机物为自身生活的能源,并将有机物分解成无机物回归环境,完成物质循环。如果自然界中没有分解者,生态系统就无法形成能量和物质的循环,死亡有机体和废弃物就会堆积如山,生物就无法生存。
  非生物环境:是生态系统中的无生命成分,又称无机环境。它的各要素为生物的生存提供能量、物质和活动场所,在生态系统中与生物之间进行着从无机物到有机物,再从有机物到无机物的物质变化,以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推动着生态系统的发展。
  生态农业中所形成的系统,也存在着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和非生物环境因素等组成成分。但由于它具有人工性和开放性两大特点,在人类的调节和控制下,整个系统中的某一部分可能得到加强,而另一部分相对减少和不明显,如一个以养殖业为主体的生态农场中,由于消费者的食物往往以饲料的形式由人提供,系统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
自然状态下的关系,生产者可能被削弱而不处于主导地位。同时消费者又被人类作为生产产品而移到系统之外,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不明显和不密切。但是,无论如何,系统中的各种关系越趋于自然循环,其生产成本就越低。人类真正的作用应该是促使系统中的能量与物质循环加快,而不应过多或过强烈地干扰各成分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