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潘金莲看《水浒传》的婚姻爱情
摘要:《水浒传》描写婚姻爱情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潘金莲式的合理不合情的婚姻,一类是扈三娘式的寄生依赖的婚姻,还有一类是琼英式的自由真挚的婚姻,众多女性的婚姻悲喜剧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的糟粕,但也些许流露出民主的思想因素。
关键词:《水浒传》 婚姻爱情 妇女观 夫权 民主
  《水浒传》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在描写起义英雄由仗义行侠的自发斗争走向有组织的革命斗争的过程中,既塑造了无数勇猛豪爽的梁山好汉,还刻画出了许多有思想有性格的女性形象。这里的女性不仅有驰骋战场的女英雄,如扈三娘和琼英,也有让人同情怜惜的弱女子,如潘金莲等。《水浒传》所写人物有七八百人 ,其中女性不到九十人 ,从数量比例上来看是较小的,然而作品却通过这些女性婚姻与爱情的际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时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显示了作者较为复杂的妇女观和思想意识。《水浒传》笔本文仅从潘金莲、扈三娘和琼英这三对夫妇的婚姻爱情关系来略加探究。
一 合理不合情的婚姻
  自《水浒传》问世后,潘金莲便成了千古淫妇,罪恶妇女的代名词,她是作者极力否定的人物。时移世易,以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待她,她是否还应该背负不堪的罪名遗臭万年呢!

新水浒传潘金莲吻戏  我们且先看书中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中是怎样描写潘金莲的。“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的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1]这主要描写了潘金莲的美貌。这样天生美貌的女子生活在那种持强凌弱的世俗社会里,即使自己能洁身自好,难保不免有一些“狂蜂乱蝶”兀自的地撞将上来,潘金莲的不幸始于她的美貌。

  当初的潘金莲纵然摆脱了主人的纠缠,却无法摆脱她惨遭大户最阴损的报复的必然命运。她最终还是被“白白地”嫁给了武大 。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不得不和一个丑陋不堪的男子厮上守在一起,而且要成年累月,无止无休地“将就”下去,这恐怕是封建社会里的封建婚姻典型的一例。这种将就其实是对男性依赖的心理这种有一定代表性的传统的社会心理与妇女在经济上的不独立有着密切关系。

  作为两性之间的人合理结合所必然的婚姻生活,在潘金莲和武大之间是不存在的。因为他们之间缺乏男女结合起码的必备的条件,相互吸引和依恋。一个“颇有些姿”,另一个却“三分象人,七分像鬼”;一个“平日快性”,另一个却“三答不回头,四答回身转”;一个是“嚼刚咬铁”,不肯饶人,另一个却懦弱本分,能忍肯受……这样的两个人怎能生活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又怎能和谐?武大可能喜欢潘金莲,可潘金莲却很难喜欢武大。古云有训: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但武大能给潘金莲什么?武大甚至不能给潘金莲应有的安全感。在那个持强凌弱的社会,善良老实往往等同于卑怯和屈辱和无能。在当时本身就是弱者的女人都希望她许以终身的异性可以依赖,特别是像潘金莲这样的曾受邪恶虐待但未屈服的女子则更渴望能一个不畏邪恶的,能与之并肩作战的坚强伴侣。很显然,武大终究是武大,他不仅仅只是身体的欠缺,他更缺乏的是一种勇气,一种潘金莲最为需要的勇气。

  依照当时的法律和习俗,她除了生命以外,是他可以全权处理的附属物。社会通过张大户将她交给了武大,如果不是他死而她成为寡妇以再嫁由身,则除了厮守和服从,她别无选择。于是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传统信条的紧紧缠绕下,潘金莲只能在一潭死水似的婚姻中无望地耗尽时日。可造化弄人,偏偏在潘金莲死心的时候,武松出现了。出于人所共有
的喜欢美的天性和对英雄的渴望心理,潘金莲曾有的对生活的憧憬和向往,梦和幻想又开始复苏了。但武松对潘金莲的求爱表示强烈的拒绝和鄙夷后,潘金莲开始彻底地绝望了。这种绝望不仅是对生活失去信心,更是对作为一个人的所有的欲望的泯灭。此时的潘金莲是“哀莫大于心死”。在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社会里,迈错一步和迈错许多步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尤其是女人,简直没有回身的机会。因此,生活在以夫权为核心的封建社会里,社会给予她的只是这样一个社会角:温顺,贤惠,隐忍,是男人的一个影子,可潘金莲的天性却促使她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外在表现,这些“过激”的表现是这个社会上的人所不允许她去做的,因此角间必然会发生激烈的冲突,于是潘金莲也只能一错再错,以至后来私通西门庆,干出了伤天害理的事来。以我看来,全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潘金莲之该不该“买风月”,而在于她是不是能以和平的手段来摆脱这强加于她的没有任何存在理由的婚姻。可她做不到,唯一的也是最大的障碍就是武大。武大不仅不给她这一自由,而且还因武松的“金石之言”对她更加防范。

  武大诚然懦弱,但更加龌龊和惟利是图,在婚姻上尤其如此。在张大户允诺后,他自以为取得了对潘金莲的全权,更力图把这一权利发挥到淋漓尽致。如同一切夫权主义者都一样会
认为的,在他看来,潘金莲不过是他“忠厚”之报的一个赐物,他以“忠厚”得来的东西,完全不必以“忠厚”对待。潘金莲只是炊饼以外他作为男人的又一证明:炊饼是他的职业,而潘金莲则证明他有一个“家”。他对潘金莲的最大关怀和期望就是教她成为自己的需要而不能有任何个人的意志,这是何等的霸道和违背人性!武大的死,潘金莲固然有罪。我们不能因为以武大的死而简单的把潘金莲斥之为“淫妇”也不能过高的把她提拔为封建婚姻的叛逆者,她只是那个历史造就的千千万万妇女形象中的“这一个”。潘金莲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她身上既有某种属于人的,合理的因素,也存在社会以扬弃形式共同蛰留的某种“自然的、动物的属性”,甚至是“兽的成分”。人性是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结合。这一点体现在每个人的身上,并不是潘金莲所特有的。但遗憾的是人们总是因为武大的可怜而忘记潘金莲的不幸,因为武大的无辜而将潘金莲的有罪绝对化。但从深层的意义上看,武大其实是死于他要巩固的夫权。这个权是封建社会制度给的。武大的死不仅由于他迷信夫权而敢“以鸡毛当令箭”,而且他企图靠兄弟手足做成他与潘金莲的捆绑夫妻。殊不知,正是这兄弟之情将可能仅有的一点的“夫妇之爱”冲刷殆尽。武大之死,在以女人为性具,为生殖者,为附属物的夫权的封建性质的社会了里,不是一个悲剧,而是一个喜剧。

  《水浒传》中除潘金莲外,还有其他被冠以“淫妇”的女性,她们的婚姻和潘金莲的婚姻极为相似。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和贾氏她们或与丈夫缺乏感情,或与丈夫同床异梦,她们都想追求婚姻以外的补偿,结果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她们婚姻的失败,固然有她们个人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因素却不在于此,而在于不合理的封建制度,特别是婚姻制度。这种不合理的制度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性悲剧,而这些悲剧表明,她们以对人性是自然的追求向男性的特权提出了大胆的挑战,但在追求中她们走进了黑暗,迷失了原本纯真自我的本性。她们的死正是男权统治对女性人性要求的扼杀。遗憾的是,《水浒传》的作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极力维护这种制度。“ 他们认为冲突来自于个人怨恨,而不是来自于婚姻制度本身。”[2]
二 依赖寄生的婚姻
  《水浒传》描写女性的另一重点是女英雄。她们的爱情婚姻作品中描写的并不多,但以扈三娘的婚姻和爱情是最受人疑义的。

  扈三娘,扈太公之女,祝彪之未婚妻。梁山众寇攻打祝家庄,祝扈李三家联盟抗敌。扈方
以一丈青大名,挥刀跃马,驰骋战场,直扑宋江,生擒王英,何其勇也。扈三娘不仅武艺高超,容貌更不在话下。“天生美貌海棠花”足以证明。她的未婚夫祝彪也英俊潇洒,武艺高强,在我们现代人的眼里,她们俩是一对金童玉女。可三庄被攻破后,祝彪被杀,扈三娘被擒,一屈而为宋太公之女,再屈而为王英之妻,低首俯心,了无一语,与前面英勇的扈三娘判若两人。王英,何许人也?值得扈三娘艺双全的扈三娘如此低眉顺眼。王英是梁山上的下下等人物。丑陋不堪,身材矮小,武艺又在扈三娘之下。因燕顺之杀刘高知寨之妻,王英竟不惜提刀与之火拼,薄情如彼,重如此。但人称有情有义的宋江只是为了还人情,便在不征求她任何意见的情况下,就擅自将她许配给了容貌丑陋,军中闻名的鬼王英。
  扈三娘婚后的生活也并不见得多么的幸福,王英的毛病并没有因娶得娇妻而有所收敛,在见到美貌的女子时,仍会心生歹念。初见到琼英时便要将其生擒,结果和当年与扈三娘交战一样,落得个让人耻笑的下场。

  惋惜之余,又生许多的疑惑和悲怜。疑惑的是:扈三娘并非一弱女子,她有万夫之勇,披坚执锐,随征死战,复仇脱险的机会极多。但被俘后,扈三娘屡次建功,绝无二心。她这样的“忍辱负重”究竟为哪般?为报灭门之仇,亡夫之痛而隐忍?或许她是被惑于宋江的招安之
言,另图荣宠;更甚者是她想坐梁山的第一把交椅……悲悯的是男权统治在当时是有着多么巨大是威力。不仅父兄,丈夫掌握着女性的命运,甚至连一个毫无关系的男人也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支配女人的命运。而人们却视为正常。被人送掉了还不算,扈三娘还要为这个轻置她婚姻幸福的男人流血拼命。女人在此没有半点做人的权利和自由!最为可悲的是扈三娘对男性强加给她的悲剧却毫无怨言,逆来顺受,完全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做女人是多么的不幸啊,然而当一个人身为女人时,其不幸还在于她实际上并没有认识到这就是一种不幸”。[3]

  在人性上说,扈三娘只是一个被“弱化”的人和“没有个性”的人。一个被弱化了的人,往往在自己生命的大事上,也束手无策,任由命运的摆布,飘到那儿是哪儿,甚至让命运之手将自己压成残渣。即使她们读过书听过课,以成就自娱,她们的杂乱无章的信息也形不成文化,这并不是说由于智力缺陷,她们不能恰当的进行推理,宁可说是经验使她们无法进行严格推理,思想对于她们是消遣而不是工具,她们纵然聪明,敏感,真诚,也还是无法阐明自己的观点,导出结论,由于她们缺乏智力技能,这就是为什么她们的丈夫能力平平却能够支配她们,甚至错的时候也能够证明自己是正确的原因。

  扈三娘由于种种原因“顺从”的接受与王英的无爱的婚姻,这种种原因最根本的是女人的依附性。“女人的依附性是内在化的,即使它的行动有表面上的自由,它也还是个奴隶”[4]它必须承担这个社会赋予它的这么一个角,这个角可以是“贤妻”“良母”,但决不可能是“女强人”更何况她又生活在梁山这么一个男性英雄聚集的集体中,因此她只能听天由命,主观的认为“女人生来就是受罪的,这就是生活——能有什么办法呢!”[5]听天由命这一天性在扈三娘这类宽厚的女人身上又表现为克制:她容忍一切(容忍王英的放肆与好),从不谴责任何人(谴责宋江的有情有义的义举)扈三娘认为事情只能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总想去维持适应和安排,而不是去破坏和重建,她宁愿妥协和调整,也不愿去革命。

  女英雄的悲剧表明:即使她再高贵,再英勇,即使她可以在沙场上将须眉男子打下马来,可却永远也冲不破男性统治的压迫和禁锢的藩篱。
三 自由真挚的婚姻
  琼英和张清是一对理想的夫妻。琼英是“金钗插凤,掩映乌云,铠甲披银,玉体轻盈……锦袋暗藏打将石,年方二八女将军”,[6]是人称琼矢镟。张清是“十八般武艺,自小习学”[7]且又
一表非凡,因梦见秀士所谓的“请得天捷星到此,教汝异术,救汝离虎窟,报亲仇,此将军又是汝宿命姻缘,”[8]而喊出了“若要匹配,只除是一般会打石子的,若要匹配与他人,奴家只是一个死”[9]这样的恋爱宣言,张清也因梦到“什么秀士请他去教一个女子飞石,又对他说是将军宿世因缘”[10]而痴想成疾。两人因梦相知,由梦相爱。作者对他们的自由结合进行了热情的歌颂,以神奇的彩来装扮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使他们的事既符合“天意”,又符合“人愿”。这正是古人常用的表达理想与愿望的最佳方式,或许是因为在现在社会里寻不到这样的完美的原形,所以只能将这一理想和愿望寄托于梦境中,在虚幻中得以实现,作者完全以赞美的口气来描写琼英和张清,那么作者所要赞美和歌颂的是什么呢,既没有什么“父母之命”,有没有“什么媒妁之言”,完全是两厢情愿的结合,但这种两相情愿的结合是以高度的心里想容为基础的,黑格尔曾经指出:“在爱情里最高的原则是主体把自己抛舍给另一性别的个体,把自己的独立意识和个别孤立的自为存在放弃掉,感到自己只有在对方的意识里,才能获得对自己的认识。”[11]这篇简短的恋爱宣言,超出了才子佳人式恋爱的局限,表现出才能上的相互倾慕和志趣上的和谐。这种毫无顾及地向腐朽的封建婚姻制度提出挑战,不惜以生命来换取自己理想的爱情誓言,表达出了琼英对爱情的深刻认识和大胆追求。我们认为琼英和张清的这种“姻缘凑合,赤绳系定,解拆不开的”[12]牢固事实,说明作者对于爱情的认
识已经到了很高的程度。琼英和张清的爱情可以说已经接近现代人的性爱,恩格斯曾说“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13]这种爱情既不同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不同于欧洲文艺复兴时的性解放;既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爱情,也不同于容貌上互相吸引的才子佳人式的恋爱。它的基础不是他人强加的绳索,也不是表面的吸引,而是平等基础上的互爱,是才能和志趣上的和谐。所以作者对于琼英和张清的婚姻的看法较“男女授受不亲”、“从一而终”的腐朽的理学要进步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