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优秀10篇)
带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肯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实在操作方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订立相应的实在方法。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实在如下:这次美丽的我为您带来了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优秀10篇),您的确定与共享是对我最大的激励。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篇一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依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订立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法 篇二
第一条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订立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方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依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成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布置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显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依据生产、工作的实在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布置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布置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布置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布置年休假或者布置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依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出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布置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出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的日工资收入依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出其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方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停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布置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依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但折算后不足1成天的部分不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布置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布置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公务员年休假规定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商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商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方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出劳动酬劳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布置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方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布置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方法规定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依照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出未休年休假工资酬劳、赔偿金行政处理决议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方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本方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本方法自觉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阅读:
一、职工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方法》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2、解读:《方法》的这两条明确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职工工作年限只有连续且满12个月以上时,该职工才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指社保缴费记录的连续,并不仅仅限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二是在确定职工有资格享受带薪年休假后,作为判定带薪年休假天数的标准,其工作年限为累计工作时间,包含该职工曾经工作过的全部工作单位,其中无社保缴费记录和无其他法定证据证明的工作经过,应由职工提出证据证明,由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进行判定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