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内容
机关人员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明确公司的考勤办法,规范 公司的考勤、 休假管理, 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二章 第三条 日常考勤管理 (一)管理部门 公司机关的考勤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负责机关日常考 勤的统计与管理。
  (二)考勤统计周期 公司机关的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考勤周期。
  (三)考勤方式 1.公司通过考勤设备进行指纹考勤记录, 指纹考勤是真实 记载全体员工上、下班工作时间的原始凭证。
  2.除公司高管及经总经理同意的特殊工作人员, 其他所有 人员上、下班都必须严格执行指纹考勤规定。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
  作息时间为: 夏季 上午上班时间: 8:00-12:00 下午上班时间:13:30-17:30 冬季 上午上班时间: 8:00-12:00 下午上班时间:14:00-18:00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 下午下班各录 入指纹一次,每天两次。
  1考勤管理
  5.录入指纹时间为上班前 30 分钟内, 下班后 30 分钟以内。
  6.上班时间需外出办理相关业务的,副总经理以下员工, 必须向部门副总经理汇报。
  (四)迟到早退 1.上班指纹录入时间晚于规定时间记为迟到, 下班指纹录 入时间早于规定时间记为早退,当日无数据为未上班或休息。
  2.无故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3 小时(含)以内按旷 工半天处理。
  3.因故未能及时进行指纹考勤者, 必须在 2 日内填写 《未 考勤说明》 ,说明未考勤原因,并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 力资源部。
  (五)旷工 1.未进行指纹考勤,也没有提交《未考勤说明》的按旷工 处理。
  2.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 7 天, 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 过十五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第四条 假期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日、 假日的休假。
  包括年休假、 婚假、 丧假、产假、工伤假。
  (一)全国法定公休假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全国法定公休假为有薪公休假。
  各种节日的休假, 按照公司正 式通知执行。
  2休假管理
  (二)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 20 周岁,男满 22 周岁)结婚的, 可享受 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满 23 周岁以上,男满 25 周岁以上) 的,可享受晚婚假 7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可视路程远近, 另给 予路程假。
  5.婚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并出示结婚证原件, 提交复 印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6.婚假假期不含公休、法定节假日。
  7.员工休婚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绩效工资, 其它福利保障待遇不变。
  (三)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或自 幼抚养长大的养父母)死亡,可给予 3 天的丧假。
  2.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3.丧假不含公休、法定假日。
  4.员工休丧假,岗位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绩效工资,其它 福利保障待遇不变。
  (四)产假 1.女员工生育,基本产假 98 天,晚育者加 15 天;剖腹产 的增加产假 7 天; 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 3 天看护假, 晚育者加 1 天。
  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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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孕妇产前检查(凭医院证明) 、计划生育(实施避孕节 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息) 、女员工哺乳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天 一小时) ,可按出勤对待。
  3.女员工怀孕流产,可按下列规定休产假: (1)怀孕不满两个月流产,产假不超过 7 天。
  (2)满两个月不满 4 个月流产,产假不超过 15 天。
  (3)满 4 个月及以上,产假不超过 42 天。
  (4)产假假期含公休、法定假日。
  4.有合法婚姻手续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休产假或 陪护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按日扣发绩效工资,其它福利保 障待遇不变。
  没有合法婚姻手续或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休 产假期间扣发全薪。
  (五)年休假 1.休假原则应在确保经营、生产任务完成,不增加人员编 制及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 每年年初由各部门统筹拟定员工 休假计划安排。
  2.按司龄计算享受年休假。
  (1)员工司龄满 1 年不满 5 年的,年休假 2 天。
  (2)员工司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4 天。
  (3)员工司龄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年休假 5 天。
  (4)员工司龄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7 天。
  (5)员工司龄满 20 年及以上的,年休假 10 天。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司龄满 1 年不满 5 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 10 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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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司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 15 天以上的。
  (3)司龄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 20 天以上的。
  (4)司龄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 25 天以上的。
  (5) 司龄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 上年度请病假累计 30 天以 上的。
  4.公司高管年度绩效考核连续满两次优秀者; 为公司作出 特殊贡献的优秀员工可不受司龄限制,可享受 15 天年休假。
  5.年休假假期含公休、法定假日。
  6.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但不跨年度安排。
公务员年休假规定
  以 1 天为单位起算, 不允许以小时或半天为 调休或请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