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飞燕”新说
“马踏飞燕”新说
万物多彩,变化无穷,以有限之词难摩万物之质,宜求其神而脱其形,重意致而脱略其词。用这段话笔者联系出土于东汉时代的铜马俑。
1969年10月,在甘肃武威县雷台,发掘一座东汉的张姓将军墓,出土了一具高34.5厘米的铜马俑,轰动于世,引起各方极大关注。铜马俑昂首阔步作疾速奔驰状,右后蹄踏着一只飞鸟,既表现出高度的浪漫主义意境,又稳定了铜马俑本身的重心,堪称古代青铜艺术中无与伦比的珍品。但铜马俑究意象征的是什么?马是什么马,踏的是什么鸟,历来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所以,这是一个亟待解开的谜团。
与马有关的俗语
从史书上看,中国过去最有名的马有三种说法,一日天马,二日龙马,三日汗血马。传说“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据《天马歌》说,“天马来兮从西极”,出自鸟孙国(今新疆伊犁地区)。古诗《天马》:“志椒傥,精权奇。”王先谦注:“权奇者,奇谲非常之意。”唐李白《天马歌》:“嘶青云,振绿发,兰筋权奇走灭没。”龙马则“八尺以上为龙”,唐李白《上皇西巡南京歌》中有“谁道君王行路难,六龙西行万人欢”。龙马似乎是古代的欧洲马种,现在已经罕见。汗血:良马名;良骥:千里马。据《汉书·西域传》:鸟孙国在汉
武帝时遣使“献马”,求汉公主为昆弟,于是汉嫁刘细君,《文献通考》卷159《马政》:汉太初元年(前104),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兵十余万伐大宛,“时大宛别邑七十余城,多善马,马汗血,言其先天马子也……献马三千匹,汉军乃还。”附注:“孟康曰:大宛国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母马置其下,与集生驹,皆汗血,因号日天马子云。”大宛,汉时西域国名,故址在今苏联中亚费尔干纳盆地。汗血马出自大宛,也就是今天中亚乌兹别克和土库曼共和国一带,亦称大宛马。据史记载:这些名马神驹著称于世,但都是自张骞出使西域后为中国人发现的。汉代西部边睡受到匈奴的侵犯,为了
抵御匈奴骑兵甚嚣尘上,有恃无恐长途奔袭,对西陲边境的烧杀抢掠。汉武帝当时不惜重金,购回这些名马,甚至派兵远征西域,攻城夺地,强行掠回。诗人宋杨艺亿在《汉武帝》诗中写道“力通青海求龙种,死讳示成食马肝”。
西域良马因此来到中国,俗语说:“天马行空由来久,神话传说有名留,良马经从何处求?汗血骏马西域来。”汗血马加入中国国籍,这在历史上是一件大事,一方面说明汉武帝对良马的弥足珍爱和渴望追求,另一方面反映了良马对国家边防之重要。
在东汉张衡的《东京赋》中,尽管有“铜雀蟠蜿,天马半汉”之句,但天马在《山海经·北次三经》中记载:“有兽,其状白犬而黑头,见人则飞,其名天马。其鸣自叫,有鸟焉,其状如鸟,首白而身青,足黄,食之不,可以已宴”。《图解中》中又记载:“马成山生活中有名的天马,形状似狗,黑脑袋,长
着翅膀,见人就腾空起飞,它是古人喜欢的一种神兽,其形象经常出现在各种饰物中,文人墨客称谓:“天马行空”。这里天马形象与出土铜马佣比较却是相形见绌,观而见疑,无与伦比。其实所谓“天马”。在汉代专指宫内陈列品,视为国之重器。汉明帝为置飞廉(铜制龙雀)、铜马(铜制“天马”)于洛阳,亲自出行到西安迎取。可见,“天马”是指铜马。它只是皇家威仪的象征,臣民不可能享用。墓主张姓将军也不能例外?笔者以为,天马不可考,龙马则罕见。故张姓将军乘骑是出自大宛的汗血马。从出土或宗物中看大宛汗血马突出的标志是西耳中间有一个肉角,从电影、电视中观察,东汉将士们所乘的马头都有肉角,故大宛汗血马也许一脉相承,尘埃落定。不过据有关专家研究,与青海祁连山南北、青海湖周围所产的浩门马在“体重、外貌、体质、体尺等方面都表现出很大的一致性。”说明铜奔马的生物原型与青海的浩门马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自汉代以来,河西、青海等地的汉羌民族用本地的良种马与中亚的汗血马交配。培育出了像出土的铜奔马那样的良马。在东汉前后,这种青海骏马即“青海骢”早就名誉中外。
据史记载:隋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巡幸西平、大通,闻“青海骢”是龙种,派人便在海心山牧马,以求龙种。龙种。即青海骏马。《周书·异域志》:“青海周回千余里,海内有小山。每冬冻合后,
以良牝马置此山,至来春牧之,马皆有孕。所生龙驹,号为龙种。当年隋炀帝求龙种,杲能逐电又追风”逐电、追风,形容马奔驰之快。北齐刘昼《刘子·知人》“故孔(九)方程之相马也,虽未逐电、追风,绝尘灭影,而迅足之势,固已见矣”。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在《高都护骢马行》中有写到:“腕促蹄高
如踣铁,交河几蹴曾冰裂。五花散作云满身,万里方看汗流血。长安壮儿不敢骑,走过掣电倾城知。青丝络头为君老,何由却出横门道。”腕促蹄高:腕节短粗,蹄子高厚,这是良马的标志。《相马经》:“马腕欲促,促则健;蹄欲高,高则耐险峻。”促:短粗;高:厚。踣铁:形容马蹄坚硬,踏地如同碰击一样。踣:踏踩。交河:在今新疆雏吾尔自治区吐鲁番西。蹴:踩踏。曾冰:层冰。曾:同层。上两句写青海骢腕促蹄高,雄健有力,踩地如踏铁,交河的层冰,几蹄子就踏碎了。五花:马毛呈五种花纹。云满身:全身如披云锦。这句赞夸马之健壮,奔驰万里后方见流汗。汗流血:汉代大宛国产千里马。汗从前渗出,颜似血。长安壮儿:长安城里的壮实、勇敢的汉子。走:跑。掣电:闪电。倾城:全城。这句写青海骢跑起来如同闪电一样快,其神速全城无人不晓。
铜马俑的造型独特,它昂首嘶鸣,马蹄腾空,风驰电掣般地奔驰,由郭沫若命名为“铜奔马”。铜奔马最精妙之处,在于右后蹄下踏一飞鸟,仅以“奔马名之,好像还不足表现全部的意境。所以,有人又称之为“马踏飞燕”。《新华字典》解释,“踏”字时说“用脚踩”,在“踩”字解释为“用脚压在下面”,在“压”字解释为“从上面加重力,用威力制服”。权威著称的《辞源》上说“踩”本作“踏”。汉代刘歆的《西京杂志》记载:“既而相遇,连臂踏地为节”。《晋书王述传》记载:“鸡子圆转不止,便下床以履踏之”。唐代段成式在《西酉杂俎》中记载:“刘沔为小将,军头颇易之,每捉生踏伏,沔必在数。”新五代史《安全金传》记载:“为人骁果,工骑射,号能擒生踏之。”宋·吴曾《改齐漫录二事》称:“俗语以来不振者为之踏极。
”用在鸟类上,一般意义上说踏、踩、压的都不是好种,是害鸟毒鸟也无可非议。然而有人认为,铜奔马所踏飞鸟,从造型看不像是燕子,而是龙雀,应该称之为“马踏龙雀”。可问题在于
龙雀是风神,龙翔凤煮,这种神鸟,非常神圣,崇高无上,岂能是奔马所踏之物?
作家井石认为“铜奔马不是踏的飞燕,也不是风神龙雀,而是“鸠鸟”鸟,意为“神鸠助天马”。笔者以为“鸠鸟”,当居涉禽,喜在江边吃鱼,《诗经·周南·关雎》中记载:“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以雎鸠求鱼,象征男子向女子求爱,后汉文学家又将其视为贞鸟,并把“关关雎鸠”诠释为雌雄和鸣。以喻夫妻互敬互爱,长命百岁,白头偕老。《诗经》开篇就是借鸠来歌颂爱情的《雎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学者赵国华先生在《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对上古时代诗歌及器物图案中的鱼、鸟做了全面考察后认为,这首诗中的雎鸠在河洲求鱼,因为鸟与鱼象征着男女两性,所以,雎鸠在河洲求鱼的情景,乃是君子执着求爱的象征。
又据《后汉书·礼仪志》记载,鸠鸟食道畅达,是“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为此,鸠鸟有象征着长生不老。《周礼》中就记有周人献鸠敬老的风俗。周朝还专设了名为“罗氏”的捕鸟官职,“罗氏掌罗鸟鸟。蜡则作罗襦。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意思是说,罗氏负责掌管用罗网捕捉鸟雀之类的事。到了寒冬腊月天子大祭之际,则使用罗网围取鸟雀献给天子,用作祭品。仲春二月,就用罗网捕捉惊蛰后复苏的鸠鸟。这时候的鸠鸟体内充满着生机,是一种高级滋补品,最适宜于“养老助生气”,罗氏代表天子把它们献给老人,希望他们使用后,能收到返老还童的功效。
《周礼》载:“罗氏献鸠养老,汉无罗氏,故作鸠杖以扶老”。意思是说到了汉代以后,因为没有了专门捕鸠鸟献给老人的罗氏了,就只好取鸠鸟长寿吉祥之意,在手杖之首饰以鸠鸟,送给老人了。
有学者根据《周礼》所载:“罗氏献鸠养老,汉无罗氏,故作鸠杖以扶老”之句,撰文断言:“鸠”和“杖”在战国中后期合二为一,演变成了以“鸠”为首的鸠杖。笔者认为,出此判断,是因为持此观点的学者,没有看到出土于湟源大华中庄村卡约文化遗址中的这两件铜鸠杖首,也没有意识到鸠鸟崇拜之源来自3500年前青海高原的古老的羌文化。
用鸠杖显示为王者的威严和权势的羌人文化不但影响了周人,甚至影响到了吴越人。1984年,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时大墓出土中就出土了青铜鸠杖,而且那鸠杖的杖镦下,甚至跪着吴人奴隶,与此相似的鸠杖奴隶跪像镦在浙江湖州溪、绍兴里渚也有出土。东夷虽然崇拜凤,但还以鸠鸟命名了执掌民事的五种官名,即《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载:“我高祖少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地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喜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流传到今的书面语言中看出羌人的鸠崇拜对中原文化的巨大影响,《尔雅》解释:“鸠,聚也”。《左传·隐公八年》中有“以鸠其民”之句,意思是以鸠杖的威严,将民众聚集起来。根据这个意思,就有了鸠工(招集劳工)、鸠民(聚集百姓)、鸠率(聚合率合)、鸠采(搜集)、鸠聚(聚集)鸠合(现作“纠合”),鸠集(现作“纠集”)等等的词汇。
有这么一个在民间流传很广的故事,说刘邦和项羽争夺天下的时候,在洛阳、荥阳之间吃了败仗,刘邦正在逃跑,见项羽率兵追杀过来,他无路可逃,只好钻进了灌木草丛中。项羽追来,发现刘邦突然不见了,想,这家伙一定钻进灌木丛了,正要命人进灌木丛搜索,突然看见那灌木枝上落满了鸠鸟,并在叽叽喳喳地鸣叫,就一摆手,对士兵说,这里肯定没有人,要是有人,这些鸟早吓跑了,到前面去搜吧!刘邦躲过此劫,就认定鸠鸟是他的救命鸟,心中存了感激之情。刘邦建立了汉王朝之后,就把鸠鸟的形象刻在手杖上,赠送给老人,希望老人们也像他一样得到鸠鸟的保佑,长生不老。
据史料记载,以鸠杖赠老人的传统早在先秦就有。春秋时期通行大夫70岁退休的制度,如果因为国家需要而退休不成的话。国君应该赐给他权杖,并派专门的侍女服侍他的出行。但是,汉代确实继承了从周代就传承下来的敬老美德,并将这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成为政府制定的法律制度,却是事实。从此,鸠杖也淡化了它“以鸠其民”的王权特征,演变为皇家敬老的标志,走进了寻常百姓家。《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脯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王杖九尺,端以鸠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