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监区百日安全排查整治活动情况一览表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结果 | 针对性措施 | 责任民警 | 整改 期限 | |
排查整治罪犯脱逃事故隐患 | 重点人员排查情况 | 1、通过排查,监区曾有过军队、警察等特殊经历的罪犯共计8人(方金明、高智、郭杨、李凯、刘善波、汪城、夏国禄、周文源),另罪犯莫琦龙为省警官学校毕业,需重点关注的罪犯有1人:(1)罪犯李凯,曾在秦皇岛武警特警边防支队服役,年龄较轻(30岁),身强力壮,余刑较长(7.2年); | 1.对罪犯李凯重点盯防,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加大个别教育谈话力度,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其言行动向。 | 1、肖汉国,负责对罪犯李凯控管。 | 6月1日至9月8日 | |
2、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有已建档脱逃危险罪犯1人:丁国贵,已建档“防非重点人”1人:沈文清,其他改造情绪尚未稳定或可能出现反复的罪犯7人:镇祥斌、丁江波、杨汉、匡华兵、陈青波、林建明、黄兴友 | 1、加强对丁国贵等九名重点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个别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 2、加强对丁国贵等九名重点罪犯的生活柜、储物袋、床铺的清理检查,查堵违禁物品。 3、严格落实对丁国贵等九名重点罪犯的包夹控管措施,密切关注其异常言行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其一切活动均在民警掌握之中 | 1、洪杰,负责加强对罪犯丁国贵的教育管理。 2、刘祖强,负责加强对罪犯黄兴友的教育管理。 3、张勇,负责加强对罪犯匡华兵、杨汉的教育管理。 4、彭少琼,负责加强对罪犯沈文清、陈青波的教育管理 5、李勃,负责加强对罪犯林建明、镇祥斌、丁江波 | 6月1日至9月8日 | |||
排查项目 | 排查内容 | 排查结果 | 针对性措施 | 责任民警 | 整改 期限 | |
排查整治罪犯脱逃事故隐患 | 重点人员排查情况 | 3、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无“三假”罪犯 | ||||
4、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无有脱逃史罪犯 | ||||||
5、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无余刑为死缓罪犯,余刑为无期徒刑罪犯1人:郭杨。(一季度拟呈报减刑) | 对罪犯郭杨重点盯防,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加大个别教育谈话力度,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其言行动向。 | 贺飞.,负责对罪犯郭杨的控管。 | 6月1日至9月8日 | |||
6、通过排查,监区有暴力倾向的罪犯共计18人,根据其违纪性质可分为三类,即一类(有严重暴力倾向):镇祥斌、陈青波、匡华兵、饶文君、汤伟,这几名罪犯有的性情暴躁,有的思想偏激,有的报复心强,行为冲动,极易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具有严重暴力倾向;二类(有一般暴力倾向):杨忠、胡开义、李远林、喻志林、黄兴友、丁国贵、郭雄,这几名罪犯有的头脑简单,有的性格孤僻,行为冲动,具有一定暴力倾向;三类(有潜在暴力倾向):定浩、邹磊、余胜、李凯、丁江波、胡明武,这几名罪犯有的人际关系紧张,有的性格固执,具有潜在暴力倾向。 | 切实做好对这几名罪犯的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心理矫治力度,充分发挥矛盾协调员作用,防止其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 | 1、彭少琼、张勇、李熹,负责做好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 2、各包组民警:认真做好各小组罪犯矛盾协调员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罪犯之间的矛盾纠纷。 3、对于一类(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罪犯落实领导控管和罪犯包夹,其中刘祖强负责饶文君、汤伟控管、彭少琼负责陈青波控管、张勇负责匡华兵控管、李勃负责镇祥兵控管。 | 6月1日至9月8日 | |||
7、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无危安犯及暴力恐怖罪犯。 | ||||||
8、通过排查,监区目前有涉黑涉恶的罪犯2人:沈继忠,该犯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赌博、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死缓,余刑白案14年3个月,在大伙房白案劳动;贾孝民,该犯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余刑6年1个月,目前在供应站劳动。 | 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其言行动向。 | 洪杰,负责对罪犯沈继忠的教育管理。 李勃,负责对罪犯贾孝民的教育管理。 | 6月1日至9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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