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期间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学校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加快知识更新,具有更高层次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了保证学校教学工作和进修学习均顺利进行和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将优先推荐和选送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班主任及专任教师报考研究生,在取得入学资格后,属于在职攻读的教师将在将在教学工作安排上给予适当考虑,以保证学业顺利完成。

2、凡经学校同意的,属在职期间攻读研究生的教师在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学校将给予奖励,并在晋升和聘任专业职务时优先考虑。

3、凡申请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的教师,必须在得到学校批准后,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方可报考入学。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校就读学习者将: 在职研究生考试条件
①凡在聘用合同期内的,将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办理辞退手续。
聘用合同期满者,学校将不再续签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