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上午,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国二招”宾馆,湖北省代表团开放团组讨论,大批记者涌入。
开放会议结束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进入贵宾厅接受央视《小撒探会》节目的专访。节目录制中,各路记者皆在等候。央视美女记者走红
专访结束后,湖北团召开新闻发布会,李鸿忠出席。此间记者的提问,大多是关于湖北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省长李鸿忠则主谈湖北各种优势、发展势头良好等等。
11点21分左右,发布会临近尾声,工作人员正欲送省长离开,《人民日报》下属的《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提了最后一个问题:“您对邓玉娇案怎么看?”李鸿忠脸顿时阴沉,离场。
两分钟后,李鸿忠折返回来,直问刘杰:“你是哪里的?”
刘杰回答:“啊?”
李又问:“你是哪里的,请问你是哪里的?”
刘杰回答:“啊?《人民日报》的……”
话音未落,李鸿忠接着说:“《人民日报》……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要给你们社长讲……”
李鸿忠一把拿下了刘杰的录音笔,随后径直走向电梯。众记者当场无言,女记者刘杰红了眼圈……
3月7日下午,有湖北代表团工作人员将录音笔还给了女记者刘杰,但未表示任何歉意。
日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回应“抢女记者录音笔事件”称,担心她不是记者,把录音笔拿去看看有什么内容。对于网友道歉的要求,李鸿忠表示,这件事不涉及道歉与否的问题。
洪巧俊:李鸿忠省长错过了
一次最好的道歉机会
在我看来,无论是哪个媒体,作为政府官员都不能抢走记者的录音笔。媒体不应该有高低,记者的采访权应是平等的。新闻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统一发放的,难道不是中央媒体就不能采访省长大人?应该说政府官员不得不更多地面对来自媒体记者的提问,也更有责任、有义务来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也许有些官员认为,我官大,你小媒体的记者就不配采访我,因为地位不对等。这是高高在上。连称为“无冕之王”的记者都这样对待,对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事实上,低层的媒体提问更亲近于老百姓,因为他们跟老百姓接近的机会多,时间长,就更加了解老百姓的喜怒哀乐、生活状况。说到底,这种现象的产生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这种思想自然而然地产生“你是为谁讲话,代表谁讲话”的思维定式。比如河南省郑州市那位土地规划局的领导同志,就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的女记者,你是代表党,还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至于那位派人进京抓《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的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那不仅仅是显示官威,更是权力的滥用。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个人因素造成的,而是官场本身造成的。
本来李鸿忠省长道歉是最好的选择,道一声歉,显得大度、坦诚、谦虚、亲民,只可惜,他错过了这样的好机会。
左崇年:“录音笔事件”
李鸿忠省长应该道歉
李鸿忠省长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拿走记者的录音笔,在李省长眼里是“小事一桩”,而且觉得“十分正常”,并用“误会”说事,认为自己的做法有理,所以“觉得不涉及道歉”。
其实,小民认为,李鸿忠省长你错了,你应该道歉!
《京华时报》年轻的女记者采访李鸿忠时说:“请问省长您对去年发生的邓玉娇事件怎么看?”于是省长很不高兴。也许这位女记者不识时务,在这样严肃的两会场合,提问这样令省长“很反感”“很闹心”的事。
这位女记者最大的“错误”,是她编造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她本是《人民日报》下属媒体《京华时报》的记者,在省长面前却说成是《人民日报》记者。这一点,女记者虽然没有说实话,或只是对了一半,但也是为了采访方便,再说她的确是《人民日报》下属的媒体记者。
其实,不管是哪个媒体的记者,李鸿忠省长都不应该那样做。能在两会上采访的记者,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才能进入两会采访的。那些小报的“八卦记者”“狗仔队”记者是不可能进入会场的,也不可能有“特务”进入会场吧。李鸿忠省长为何“看碟下菜”,拿走人家女记者的录音
笔“看看”(应该说是检查录音笔内容)。如果这位女记者不提问“邓玉娇”,也许李鸿忠省长也不会拿走录音笔。
记者在两会上的正常采访,是记者的职责所在。记者提问的内容,也是记者提问的权利。至于省长回答不回答,那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记者不是《人民日报》记者,就可以随便对记者“动口又动手”的无理。既拿录音笔“看看”,又是“你们社长”,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派头。“你是哪个报社的”这与“你是哪个单位”的“雷人雷语”没什么区别,接受记者采访,要看报社的“级别”,这种“看碟下菜”的做法,本身就是李省长的不对。况且,随便拿走记者的录音笔,就是对记者采访权的干扰,对记者人格的不尊重。再说,李鸿忠省长还要“你社长”,显示出权力的傲慢。
两会是全国人民的两会,关注两会,及时报道两会,是记者的神圣职责。李省长因为记者提问“邓玉娇”而一肚子不高兴,做出如此“惊人”之举,有失省长风范。虽然李省长曾经提出了媒体的“三光作用”这句很好很受欢迎的漂亮话,但在事实面前又是另一套。在记者采访面前又是如此缺乏涵养。官员的尊严不可冒犯,记者的尊严就如此不堪?假如,那位女记者真的是《人民日报》记者,那么李鸿忠还会如此面对采访?
“录音笔事件”,在李省长眼里只是个“误会”,记者的录音笔里也许没有涉及到李省长的“敏
感问题”和“负面影响”。所以录音笔还给了记者,也没有真“你社长”兴师问罪,也是个不错的结局了。既然是“误会”,就要对拿走记者录音笔和“你们社长”的言行负责,就应对不能正确对待记者提问采访一事向记者道歉,维护省长自身的尊严与维护记者的尊严是一致的。舆论监督没有级别。两会上,李省长不过是普通代表一员,代表参会权与记者采访权是对等的。不能因为记者不是《人民日报》的,不够“级别”就可以随意“误会”。媒体与民众的尊严是不可随便“误会”的。因此,李省长应对自己的“误会”真诚地向记者道歉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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