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7.10
∙【字 号】松府办发〔2019〕129号
∙【施行日期】2019.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府办发〔2019〕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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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号)、《贵州推进交通强国西部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强领办〔2019〕2号)、《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到2019年底,全县ETC客户达51850以上,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分解推广任务。
根据本县行政区域内汽车保有量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车辆分布分类情况,制定ETC客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推广发行工作(详见附件2、3、4、5)。(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公安交通管理局、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免费安装车载装置。
从2019年6月10日起,全面实现ETC车载装置(0BU)免费安装,相关费用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县财政局、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增加安装服务网点。
从2019年7月10日起,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设置ETC安装服务点,引导未安装ETC的车辆现场办理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安装服务;协调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车管所、4S店、汽修厂、停车场、洗车场等提供办理场所,ETC发行机构组织安装人员,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乡镇(街道)对接,在人集中场所提供“提前预约、集中办理”等方式的便捷流动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铜仁银监会松桃办事处、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
从2019年7月10日起,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ETC发行机构及合作机构通过网站、APP等多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局、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
(五)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1.中央、省、市在松单位及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ETC安装全覆盖。各中央、省、市在松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车辆安装ETC,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本辖区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ETC,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集中上门免费安装等多种形式服务,确保于2019年7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中央、省、市驻松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
2.实现客运车辆ETC安装全覆盖。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积极安装,其中营运性质客车采用纸质道路运输证更换为电子IC卡的方式,将ETC卡与道路运输证IC卡“二卡合一”进行发行,ETC发行机构主动上门为货运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非营运性质客车采取与社会车辆相同场景进行安装,整个工作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
3.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组织物流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在物流场站等货运车辆相对集中的
场所集中安装,其中营运性质货车采用纸质道路运输证更换为电子IC卡的方式,将ETC卡与道路运输证IC卡“二卡合一”进行发行,ETC发行机构主动上门为货运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非营运性质货车采取与社会车辆相同景进行安装。(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
4.大力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深入企业、社区、村寨,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免费提供场地方便安装服务人员开展工作,从2019年7月20日起,社会车辆在登记入户时同步安装ETC。(责任单位:县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松桃路政执法大队、贵州松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办理ETC业务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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