茆家升拍《鲁迅》不能沿着批胡适的路子走
    拍《鲁迅》不能沿着批胡适的路子走
茆家升
电影《鲁迅》早已拍竣,至今未见公演,个中缘由颇费猜疑。有关鲁迅的著作,堪称浩如烟海,可是银幕与荧屏的形象,则几近缺如,为什么呢?依在下愚见,从目前学界关于胡鲁之争等有关状况分析,拍鲁迅的影视剧条件很不成熟,恕笔者妄言,这部尚未公演的电影《鲁迅》,也不可能是成功的作品。
为什么要下此断言呢?说来话长,很多问题不是笔者能说清的。但有一点笔者是了解的,就是此次拍鲁迅的电影,并非首次。近半个世纪前,曾有过一次要拍鲁迅电影的尝试,称得上是高层挂帅,集各路精英强势出击!最后当然是铩羽而归,但许多当事人,至今仍念念不妄,为未能实现可以标炳史册的壮举,而耿耿于怀!
有例为证:
2007年1月12日〈文汇读书周报〉载朱孝庭、唐兆荣两位先生的大作:《陈鲤庭的遗憾与苦恼》一文,作者谈了他们最近拜访了97岁高龄,原上海天马电影制片厂厂长陈鲤庭先生。陈老至今仍对上世纪六十年代,该厂未能拍成电影《鲁迅传》,感到遗憾与苦恼。文中介绍当时几乎已万事具备,连演员也确定了,赵丹演鲁迅,于蓝饰许广平。结果被“主席的好学生”的大写十三年大演十三年一盆冷水浇灭了。成了终身遗憾。
类似的言论,在悼念赵丹先生的文章里也见过。当然,赵丹更大的遗憾,是未演成周总理。后赵丹出狱,应北影厂厂长汪洋之约,在影片〈大河奔流〉里出演周总理。定妆照都拍了,突然一道命令下来,撤了!赵丹一时六神无主,贤妻黄宗英真怕他疯了。这事与拍《鲁迅传》无关,顺便一说。
其实,依我看电影未拍成,不一定是憾事。相反的,如果按已定稿出了单行本的电影文学剧本《鲁迅》(编剧:陈白尘〈执笔〉叶以、唐弢、柯灵、杜宣、陈鲤庭 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3月第1版)作脚本去拍摄,反而会留下永久的遗憾。关键是对剧本中涉及到近代史上一些重要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描绘与评述有失公允,经不起已逐渐披露的历史事实的印证。
应该承认对传主鲁迅的刻画,有很多成功之处,但也有许多地方需要重新审视与匡正。比如鲁
迅在五四期间的活动,与早期共产党领导人的关系,以及与新月派现代评论派矛盾等等。
剧本的最大失误还是对胡适的描述:对这位“名满天下,谤也随之”的近代史上的焦点人物的功过是非,尽管还会长期争论下去,但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的旗手地位与历史功绩,和人格魅力,是得到各界,有一些也包括承认的。这些都有史可查。可是剧本里的胡适却是政治上投靠军阀与帝国主义,思想上反动,人品恶劣卑污投机钻营,不学无术又装腔作势,十恶不赦的头号坏蛋。如果胡适的这个形象拍成了电影,是值得庆幸还是遗憾呢?
剧本里对一些重要史实处理有待商榷。比如全书对蔡元培陈独秀的态度,甚是暧昧,被作者们有意淡化处理了。
但历史已有结论,向几千年封建专制,发动猛烈进攻的伟大的新文化运动,正是由蔡元培胡适陈独秀三人组成的金三驾马车,充当了排头兵。陈独秀晚年曾郑重表示:“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归到那几个人。可是蔡先生(元培)、适之(胡适)和我,乃是当时思想言论上负有主要责任的人。”
为了突出鲁迅丑化胡适,故意抹去蔡陈二人的历史功绩,只能表明作者们的心理阴暗,和遵命写作的可悲! 
李大钊先生是重笔写了,剧本里突出了李大钊与鲁迅的亲密关系。其实李大钊和胡适的关系也比和鲁迅深。再说剧本里描述关于《新青年》办刊方针的矛盾也有违事实:矛盾双方是陈独秀和胡适,而当时鲁迅和李大钊都是站在胡适一边的,都是有史可查的,为何要说瞎话呢?
黄宗英
还有在三·一八惨案问题上,强加在现代评论派头上的不实之词:“一贯支持北洋当局”。一直延续到上世纪末。直到岳麓书社1999年影印出版了《现代评论》,才真相大白。《现代评论》在三·一八惨案后一星期,于3月27日出版的第68期上,出了三·一八专号,用大量篇幅指责控诉段祺瑞政府的罪行,并直指是元首罪,要向法庭起诉。这件事不仅有物证,还有人证。著名的法学专家陈翰笙先生,就在当期《现代评论》上发表过一篇重头文章:《三月十八日惨案目击记》。还用英文向国外介绍了。值得一提的是陈老先生一直生活在国内,本世纪初108岁高龄刚辞世。本来他是可以站出来澄清是非的,但他一直未发言。不过总算还争得了一点不说话的自由,未说假话未做,这已经是不容易了。涉及到鲁迅的事,有关的人都十分小心,为一条注释就倒了许多人,是有目共赌的,谁还敢越雷池半步?还有句话必须一说:以鲁迅为代表的语丝派,和以陈源为代表的现代评论派,两派之间一直有争论有嫌隙,但都是拥护新文化运动的,胡适也曾在两者之间做过调解工作。可是在陈白尘本的《鲁迅》里,胡适和陈源等现代评论派都成了段祺瑞政府的帮凶!为什么要信口胡说哩?还是“批胡”的大政方针在牵着编剧们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