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北京)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
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
G = G同+ G实
其中:G同=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C平×Z实指数×N实98×1%
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 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 , ……,X1993 ,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 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北京养老金公式解读[ZZ]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公式为:
单位缴费=全体职工工资总和*20%,进入社会基础养老金账户
个人缴费=本人税前工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养老保险的政策演变决定着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数量.
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到国发(2005)38号文件历时8年,共分三个阶段:
1.1998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1998-5-30至2006-1-1之间退休人员:当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人累计账户余额)*1/120+过渡养老金(必须累计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国家基本养老金,多交没用);
3.2006-1-1之后退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计发月数
(注意:此为转帖,原帖在此处表述不清,有些混乱和错误。他的本意是想说98年到06年的政策变化,是三阶段而不是三类人。拿北京来说的话,就是98年2号令的政策,06年183号令的政策两个分界节点。但这里却混淆了老人-中人-新人。“老人”“中人”和“新人”的概念,是近年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入个人帐户以后出现的概念。“统帐结合”之前退休的为老人,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为中人,完全是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是新人。)
以上公式中最大的敏感性要素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计发月数.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各地不同,网上有时能查到;缴费年限社
保局能查到;计发月数是和退休年龄相关的,国家有统一规定,不分男女,比如4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1
6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最后,公式中的个人账户储蓄余额就是每年社保给你寄信那个对帐单上的数字.我们无法确切知道自己在未来退休时退休金的数字,但是大体的水平还是能测算出来.
北京的30岁人月税前工资5000元在60岁退休时按现行政策可以每月拿到2200-2300元退休金.
养老保险解读[ZZ]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的。
正常退休: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因病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办理因病退休;不足上述年龄的办理因病退职。被保险人系残疾人的,其原有的残疾不作为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从事高温和
井下工作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
二、养老金构成
养老保险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的1、基础养老金:
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公式: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J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还需要再
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
金之和。
公式:G=G同+G实
G同=C平*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G为过渡性养老金
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C平*Z实指数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实98为被保险人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三、实际案例
某男:60周岁,1968年11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8.09年(实际缴费年限11.01年,视同缴费年限27.08年),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到实际缴费年限为2年,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为29.7年,全部个人账户
储存额20144.5元,Z实指数为0.57,上年平均工资为36097。
计算方法:1、基础养老金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36097/12+36097/12*0.57)/2*38.75*0.01
=915.02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0144.5/139
=144.92
3、过渡性养老金
G=G同+G实
=C平*N同*1%+ C平*Z实指数*N实98*1%
=36097/12*27..67*0.01+36097/12*0.57*2*0.01
=832.34+34.29
=866.63
合计:1926.57
历年从2006年1月开始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统筹基金划入个人
年度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上限全民劳服集体合资私营帐户缴纳1992 240 144 480 18% 14.50% 27% 16% 2%
1993 284 170 567
1994 377 226 1131 19% 19% 27% 17% 5%
1995 545 327 1635退休金计算公式
1996.1-3 679 407 2036
1996.4-12 679 327 1635 19% 5%
1997 798 407 2036
1998.1-6 918 479 2395
1998.7-12 918 290 2395 13% 6% 5%
1999 1024 310 2755 14%(个体雇主\ 5% 6%
2000 1148 400 3071 自由职业者9%)
2001 1311 412 3444 15%(个体雇主\ 4% 7%
2002 1508 435 3932 自由职业者10%)
2003.1-3 1727 435 3932 17%(个体雇主\ 3% 8%
2003.4-2004.3 1727 465 5182 自由职业者11%)
2004.4-2005.3 2004 465 6011
2005.4-2005.12 2362 545 7087
2006.1-3 2362 545 7087 20% 8% 2006.4-2007.3 2734 580 8202
2007.4-2008.3 3008 1203 9024
(农民工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