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位车主: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停车费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15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