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 |||||||
申请人名称 | 廖明 | 套保客户号 | |||||
套利客户号 | 投机客户号 | ||||||
申请人联系人 | 申请人联系人电话 | ||||||
投资经理 | (特殊法人机构填写) | 投资经理电话 | |||||
开户会员名称 |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 | 开户会员号 | |||||
会员联系人 | 会员联系人电话 | ||||||
代理结算会员名称 | 代理结算会员号 | ||||||
代理结算会员联系人 | 代理结算会员联系人电话 | ||||||
托管行联系人 | (QFII填写) | 托管行联系人电话 | |||||
二、套期保值额度申请情况 | |||||||
产品 | 买/卖 | 调整前额度 | 调整后额度 | 申请日期 | |||
沪深300股指期货 | 买 | ||||||
沪深300股指期货 | 卖 | ||||||
注:买卖额度均需填写,首次申请的调整前额度填0。 | |||||||
三、套利额度申请情况 | |||||||
产品 | 买/卖 | 调整前额度 | 调整后额度 | 申请日期 | |||
沪深300股指期货 | 买 | ||||||
沪深300股指期货 | 卖 | ||||||
注:买卖额度均需填写,首次申请的调整前额度填0。 | |||||||
四、申请人声明事项 | |||||||
1、提供的文件内容完整并且真实; 2、将依据内部稽核与内部控制程序从事期货交易; 期货套利3、遵守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期货交易,绝不以不当手段干扰期货与相关现货市场运作,并且了解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执行监管时,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有权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 4、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申请人从事期货交易期间,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就有关事项限期提出书面说明或者补充文件,申请人不会规避或者拒绝。 | |||||||
五、申请人签章 | |||||||
申请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章: 申请人盖章: | |||||||
六、会员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的声明事项 | |||||||
我公司保证申请人向贵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均属实,同意向交易所提交相关申请,并在运作中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七、会员签章 | |||||||
会员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章: 会员盖章: | |||||||
注:会员作为申请人的,不适用本表第六项和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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