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基础知识_期货
股指期货基础知识
1、 什么是股指期货?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相比,有很多明显的区别:
(1)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不能无限期持有。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
(2)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
金额。由于股指期货是保证金交易,亏损额甚至可能超过投资本金,这一点和股票交易也不同。
  (3)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部分国家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4)在结算方式上,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当日要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而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并且买入股票后在卖出以前,账面盈亏都是不结算的。
2、 股指期货投资者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价值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
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2)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商品套利)或者同种商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3)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3、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一般应遵循什么原则?
(1)品种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与要进行套期保值的现货品种相同或尽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两者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上价格走势的一致性。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与现货市场的拟交易时间尽可能一致或接近。
(3)方向相反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实施套期保值操作时,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必须相反。由于同种(相近)商品在两个市场上的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因此必然会在一个市场盈利而在另外一个市场上亏损,盈亏相抵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4)数量相当原则
该原则要求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所选用的期货品种其合约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必须与现货市场上要保值的商品数量相当;只有如此,才能使一个市场上的盈利(亏损)与另一市场的亏损(盈利)相等或接近,从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
4、 为什么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首个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与维护,成份股票有300只。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
成熟的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编制而成。中金所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 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能在未来我国股指期货产品系列中起到旗舰作用,具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潜力。自2005年4月8日该指数发布以来,市场检验表明其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在沪深300股指期货产品上市后,中金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逐步推出分市场、分行业的指数期货产品,形成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指数期货产品系列。
(2)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份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18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约为74.25%,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62.85%。前10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20.44%,前20 大成份股累计权重约为31.26%。高市场覆盖率与成份股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有比较好的抗操纵性。
  (3)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客户的风险管理需求。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涵盖能源、原材料、工业、金融等多个行业,各行业公司流通市值覆盖率相对均衡。这种特点使该指数
能够抵抗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并且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
期货套利
5、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推出后,哪类资产是这个合约的最佳现货?
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ETF。并且该ETF与沪深300指数期货比较起来,可以长期持有。
6、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有哪些?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的月份。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比如在2006年12月1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有IF0612、IF0701、IF0703和IF0706四个月份的合约。“06”表示2006年,“12”表示12月份,“IF0612”表示2006年12月份到期交割结算的合约。IF0612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IF0701就成为最近月份合约,同时IF0702合约挂牌。IF0701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IF0702、IF0703就成为最近两个月份合约,同时IF0709合约挂牌。
  采用近月合约与季月合约相结合的方式,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共有四个合约同时交易,具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的效果。
7、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如何确定?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12%。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普通客户无法直接在中金所开设保证金账户,只有在符合规定的的期货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来进行交易和结算,相应的期货公司为了更严格地控制客户的风险,一般会在中金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基础上再上浮2—3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依客户开户的期货公司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