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0.10
【文 号】发改地区[2010]2415号
【施行日期】2010.10.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0]2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86号)精神,现将《规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区域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广东省、深圳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对《规划》的批复精神,抓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的契机,把规划实施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最终实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二、请广东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建
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重点,协调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要落实好前海管理机构享有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管理权限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深圳市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的主体,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一是要创新前海开发建设管理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财税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用人机制等方面探索建立集中管理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发挥行政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结合优势,又好又快地推进前海开发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前海保税港区、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穗莞深城际轨道以及前海口岸综合功能区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三是要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法治机构,引进民间商事调解机构,加强深港司法合作。
  四、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我委将牵头组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各
方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和实施评估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向国务院报告。
  发挥深港比较优势,在前海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是中央决心把经济特区办的更好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前海开发的重要战略意义,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附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附件:
香港三给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 言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勇当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我国体制创新和制造业引进开放中发挥了历史性的先导作用。当前是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选择,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深圳先行先试,以前海为载体,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紧密合作。为此,特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前海位于深圳西部、珠江口东岸,毗邻港澳,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20年。本规划是指导前海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在
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建立更加开放经济体系作出有益的探索,为全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重要意义。
  --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新要求,培育参与全球竞争新优势。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我国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内在要求。利用香港服务业发达的优势,着力加强与港澳合作,在前海高起点高水平发展现代服务业,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国际资源配置能力,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
  --有利于以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模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经。前海以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服务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打造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地,不仅有利于促进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转型升级,形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新模式。
  --有利于提升区域合作水平,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粤港澳地区是我国的重要国际门户,推进粤港澳紧密合作是提升我国区域合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前海位于粤港澳地区的核心节点,通过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有利于加快粤港澳经济融合,全面提升粤港澳整体竞争力,为全国区域经济的开放合作与协调发展闯出新路。
  --有利于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探索深化与香港合作的新途径。现代服务业在香港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断扩大市场腹地,是香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在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深化实施,加快实现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市场对接,拓展香港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两个市场、两种机制的优势,增强香港经济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实现两地的共同繁荣发展。
  --有利于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积累科学发展新经验。继续发挥改革开放引领作用是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的新使命。以前海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契机,利用香港国际化优势,借鉴国际上的适用先进经验,形成深圳新的政策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以政策体制创新促进深圳发展模式的创新,为实现科学发展积累新经验。
  (二)合作基础。
  --区位环境。前海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位于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与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紧临深港两个机场、深圳--中山跨江通道、深圳西部港区和深圳北站,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贯通其中,具备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综合交通优势,在粤港澳区域内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政策环境。《规划纲要》和《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深圳加强与香港更紧密合作,加快推进前海的规划建设和体制创新。《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确定前海作为粤港重点合作区。深港两地已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相继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初步形成了前海深港合作的政策框架。
  --产业环境。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是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服务业占GDP比重92.3%,服务贸易出口总值位列全球城市前10名。深圳服务业发展迅猛,服务业的基础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53.2%,已具备了和香港在较高水平上合作发展的能力。深港两地的服务业发展优势和珠三角世界级制造业基地的巨大需求,为深港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法律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根据授权在金融、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率先进行了立法探索,积累了立法经验。前海可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营造适合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法律环境。
  --创新环境。深圳探索建立了有利于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了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培养聚集了一批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的人才,是我国产业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