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灵官是天庭的“司法局长”,“其额上有火眼金睛”,善于辨识善恶,手握执法金鞭,担负“专治天上、人间违法乱纪之人”的神圣职责,如有不顺天意敢作恶者,“雷厉风行立即正法”。照此看来,这位“司法局长”应该是个能为民做主、替人申冤的领导,是个敢于坚持公平与正义的好官。可翻阅《西游记》却发现,该“局长”始终碌碌无为,既没有为上访者仗义执言,也没有替受害者伸张正义,更没有将违法者绳之以法,完全是个尸位素餐之辈。
可奇怪的是,政绩平平的纠察灵官却深得玉帝的喜爱与信任,在“司法局长”的位置上稳如磐石,玉帝从没有要将其问责降职或者走马换将的意思。看来,纠察灵官“做事”不行,但“做官”却很成功。我们不妨看看他在《西游记》中的两次精彩亮相,或许能对其“成功”的为官之道略知一二。
他第一次出场是在《西游记》第五回,孙悟空在天为官期间,“不守执事”,不但偷吃蟠桃、戏弄摘桃的七衣仙女、假传旨意赚哄赤脚大仙,还搅乱蟠桃大会,偷吃了太上老君的九转
金丹,玉帝即令纠察灵官侦查此案。于是“灵官领旨,即出殿遍访尽得其详细”,很快确定孙悟空为犯罪嫌疑人,而且“又将前事尽诉一番”。第二次出场是在第19回,猪八戒向孙悟空介绍身世时说,自己酒醉撞入广寒宫,扯住“容貌挟人魂”的嫦娥要“陪歇”,“胆如天叫似雷,险些震倒天关阙”,“纠察灵官奏玉皇”,天兵将“广寒围困不通风”,猪八戒“进退无门难得脱”。
这两次出场表明,纠察灵官谨守的为官之道就是:“玉帝指示我照办,玉帝挥手我前进。”对于玉帝关注并交办的案件,他查办起来雷厉风行,尽显其天庭头号刑侦专家的能力和水平。但对于玉帝没有交办的案件,纠察灵官虽心知肚明,却一声不吭,更不会组织“严打”、开展“扫黑”等专项行动。
透视纠察灵官对孙悟空大闹天宫案和猪八戒调戏嫦娥案的处理,其共同点是:不是主动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恶行,而是第一时间跑去“奏玉皇”,摸清玉帝的旨意。如果玉帝说“八戒戏嫦娥”是小事一桩,纠察灵官就会将其定性为“恋爱中的不理智行为”,不予立案侦查;如果玉帝说“八戒此举为小过”,纠察灵官就会将其定性为“临时性”,八戒也会免于司法处罚;如果玉帝说“嫦娥不识抬举”,纠察灵官就会以“不主动配合”为名,立案办理嫦娥。
由此可见,纠察灵官虽然有火眼金睛和执法金鞭,掌握着神圣的司法大权,但他总是把贯彻落实玉帝指示摆在首位,把玉帝的意志奉为法律,如此一来,天庭的司法系统就成了玉帝个人的工具,司法人员也变成了玉帝个人的奴才。司法工作的方向“正确”了,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被玷污了,三界之间的冤情没人管了。
纠察灵官是“天官”的代表,他的为官之道是天庭中通行的潜规则。只是可怜世间不明真相的百姓,还对许多“天官”顶礼膜拜,向其烧香祈祷。
编 辑/蔡晓亮
>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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