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
一、 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部门
二、 目的:规范办公用品、消耗品的日常管理,在保障各部门需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原    则,避免浪费。
三、 分类与管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性办公用品和非消耗性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桌椅、文件栏、电话机、电脑及附属品、打印机、传真机、计算器、钉书机等使用年限较长,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同时遵守集团发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时,各部可以继续给新进员工使用,如有遗失按原价赔偿。其他的消耗性办公用品必须以旧换新,如:圆珠笔、签字笔等必须凭使用完毕后的空笔芯领用。
四、 领用发放:
1、领用发放细则
日常办公用品领用每月只限一次,由部门指定一人汇总本部门的用量于每月25日前在OA
提交;如未能按时提交的部门,由部门写请购单申购。未到采购时间因特殊原因急需使用的,各部门自行填写请购单,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及采购时限,并给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交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转交采购部采购。
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并控制部门费用,审核领用量的合理性、严禁浪费,同时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复审。
常用消耗品的领用,只限于每月5日至6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日领用一次,控制合理用量,严禁随意拿取和挥霍浪费。
2、领用发放流程
                 
人事行政部
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