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一、为了响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使办公物资管理和使用合理化,本着厉行节约,满足需要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分为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和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包括计算器、笔、纸、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胶水、电池等。固定资产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复印机、服务器、办公桌等。
  三、物资采购:
  1、办公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局长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按照区财政局招标定点单位进行采购。
  2)定量:对油墨、纸张、一次性水笔、笔芯等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3)特殊物品:属区财政局规定招标范围内物品,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其它物品坚持比质、比价原则进行采购。
  四、办公室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和管理方式,建立个人物资使用保管台帐,记录、使用、维修、保管登记情况。
  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做好造册登记和发放登记。
  个人保管物品:计算器、U盘、订书机等物资,如有损坏遗失,须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才能重新配备。
  实物资产:每人所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资产,须妥善维护,正确使用,如确需维修,提出申请,请确认,报请局长室批准。
  五、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
  六、根据办公室对各人的领用,使用情况和设备物资维修、遗失记录,核算各人办公成本,
年终进行统计汇总,评选先进个人。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汽车等;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的申购
  1、公司各部门分别在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前,根据部门实际需要制定《半年度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填写《器材申购单》,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总经理审批后,交供应部统一购买;
  2、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时,需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签字;
  3、各部门临时采购的急需办公用品或者超出半年计划范围的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器材申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或超出计划的原因,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总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统一购买;
  4、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5、新入职行政人员,办公室发放的配套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
  三、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办公室、供应员、仓库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仓库人员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供应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四、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簿》,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占用,按照“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限量领取;
  3、中性笔、圆珠笔等消耗性的办公用品,每人半年限领一支;
  4、办公用品使用、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节约,控制日常办公成本成本。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供应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办公室。
  3、各部门将领取回的办公设备要及时编入《固定资产盘点表》,领用人登记,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六、考核标准
  1、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购而影响本部门业务,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
  2、各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申购,如超出范围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
  3、各部门在其他部门复印、打印时必须进行登记,写明打印缘由、张数以及日期,若打印过程中有浪费纸张现象,必须注明浪费原因及浪费张数。4、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如发现挪作私用的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
  5、员工离职时应由部门其他人员与办公室人员检查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若有损坏的,从应发工资中按市场价扣除,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代管,若有损坏或丢失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离职时,其办公用品由部门其他人员共同代管,若有丢失或损坏部门人员共同负责,部门有新员工入职时,转让给新员工使用(新进人员可领取消耗性办公用品)。
  6、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7、蓄意损坏办公用品的,由责任人照市场价赔偿,并处以损坏办公用品价格一倍以上,部门主管不出责任人的,则由部门全体人员共同承担以上赔偿。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3
  一、管理的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汽车、微机、文印设备、电风扇、电视机、录放机、摄像机、照像器材、音响设备、通讯设备、食堂设备、办公设备(含桌椅、沙发、文件柜、档案柜)、水
电修理工具设备、车辆管理工具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