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定额发放办法(试行)
运职院后〔〕号
各系(部)、处(室):
为了规范我院办公用品管理和使用,简化领用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本着满足需求,节俭办公,杜绝浪费,合理发放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为全院正式在编教职员工。
二、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发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三、办公用品领取以系(部)、处(室)为单位设立帐户,每次领取时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定额办公用品领用单”由部门正职签字,领取人签字后直接到后勤处保管室领取,所领物品计价后记入本部门台账和定额办公用品发放本内,超定额后不予发放。
四、办公用品发放标准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确定不同的使用标准(标准以人民币定额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办公用品定额标准(按个月计发)
()教师每人每月元,全年元。
()行政办公人员、教辅、辅导员每人每月元,全年元。
()个人定额主要包含:备课本、稿纸、信纸、笔记本、笔等。
    .公用办公用品定额标准:(按个月计发)
公用定额按部门编制人数及业务量核发,分为四类既人以下每月定额为元;人每月定额为元;人每月定额为元;人以上每月定额为元;教学系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在标准基础上上浮%,两办(含院领导)上浮%,具体定额如下:
部门
人数
月定额
部门
人数
月定额
办公室
(含院领导)
保卫处
人事处
基础教学部
财务处
体育部
党工作部
矿山系
高教研究室
电子信息
教务处
印刷
学生处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经济管理系
教育技术中心
机电工程系
招生就业处
有机食品
工程系
图书馆
汽车工程系
后勤处
建筑工程系
公用定额主要包含:各类打印纸、计算器、插线板、订书机、文件盒(夹)、档案袋、胶水、纸杯、会议本、印台、荣誉证书、胶带、电池、剪刀、墨盒、换粉换鼓、印刷费等。
五、办公用品无论个人或公用定额由部门统一掌握,管理使用。领取时可根据本部门实际需求灵活掌握办公用品类别,在定额范围内调剂使用。
六、超定额领取实行审批制度。超定额办公用品领用各部门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须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超定额办公用品领用单”,由部门正职、领用人签字,经主管副院长、后勤处长审批后领取。
七、学生处学生活动在后勤处领用办公用品,由后勤每月报送财务处计入学生活动专项经费。
八、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部门(培训中心、汽车中专部),领用办公用品每学期后勤向财务处报送一次,计入本部门账户列支。
九、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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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制定以人事处核定的各部门编制人数、身份为依据,核发个人及公用定额数,定额费用实行增人增费,减人减费,以人事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黑板擦、粉笔、教学用具暂不列入定额办公用品。教学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时填写“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非定额办公用品领用单”,由部门分管教学副职、领用人签字,经教务处分管教学副处长、后勤处长审批后领取。
.长期使用相对固定的办公用品,如:电源插板、订书机、计算器、钢笔、电脑及打印机较大部件损坏更换等,重新领用时以旧换新。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私用。
.人员调出或离职各部门需办理办公用品交接手续,应将所领相对固定的办公用品如数归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
.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本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丢失要及时补办。
.校内印刷,除两办文件、教学试卷、宣传材料等专项印刷外,其他部门印刷费均纳入部门公
用办公定额费内,印前按学校审批流程结束后到印刷车间核定价格,报后勤保管室记账、签字,方可印刷,计入定额费用账户。
.学院每年组织对定额进行审定,以确保定额的合理性。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