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摘要: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政府资助贫困学子的根本之计和推进河北教育改革的根本举措。本文从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重要性出发,对目前我县高校助学贷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 并提出如何面对当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实际来完善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机制的方法。
关键词:生源地助学贷款;探析;方法
据统计,目前,高校贫困学生的70%以上来自农村。因此,大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能帮助贫困学生完成正常学业,又能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有着点多面广、贴近农
民的优势,理应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办这项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业务发展缓慢。
河北省从1999 年起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11年了,随着政策的推行,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资助效果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能从根本上控制助学贷款的风险,最终形成不应出现的损失类贷款。如何解决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存在的如大学生还款违约率高等问题是决定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继续进行下去的关键所在,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仍有许多问题存在。
一、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为有效实施“科教兴省”战略, 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特别是优秀学子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是省政府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贫困学子按时交纳学费的根本办法。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实施,有利于高校正常的财务秩序,缓解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能力和诚实守信的优良品格,为各阶层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机制,使社会成员都能平等享有高等教育的权利。对实施“
科教兴省”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卢龙联社高校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
卢龙联社为落实鼓励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积极为本县贫困生发放助学贷款,截止到2010年6月底,全县信用社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61人,余额为147.2万元。
2005年-2010年助学贷款人数及贷款余额情况表(单位:人、万元):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我县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金额以及发放情况呈逐年上升趋势。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帮助了数百名困难学生就学,但也同时暴露出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贷款需求基本上得到满足
据统计,自2004年6月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10年6月底,全县申请贷款人数263人,信用社审批人数261人;申请贷款金额161.2万元,信用社审批金额160万元。由上述数据可见,新机制实行后,平均每年发放助学贷款以20万元以上的速度递增。信用社实际发放助学贷款人数占申请人数的99.24%,基本满足了困难学子的贷款需求。
2.大学生诚信缺失情况严重
2006年以来, 大学毕业生的信用问题尤其受到农村信用社的强烈关注。河北省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是1999年6月开始在全省推出。200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进入还贷期,但为数不少的贷款学生较差的诚信度直接影响着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学校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的一次调查中,结果竟有29.71%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听说过“个人资信制度”,近两成的学生甚至没有考虑过还款的问题,7%的学生表示“是否还款还很难说”。一些学生违约欠贷,长期不还,令学校和信用社叫苦不迭,使生源地助学贷款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拿卢龙县来说,自1999年开办助学贷款以来,到2010年6月,全县信用社累计向298名高校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贷款169.2万元,基本满足了高校困难学生按时缴纳学费的资金需求,但助学贷款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的问题,且助学贷款逾期的问题逐年递增。到2010年6月底统计,卢龙县信用社发放的助学贷款形成次级类贷款以下的就达8笔,金额为3.5万元,占助学贷款总额的2.38%。如:卢龙镇陈家沟村陈苏,2003年10月5日办理助学贷款6000元,2007年10月5日到期,经信用社多次催收,借款人以没有正式工作为由,不能偿还贷款,到目前,该助学贷款已经逾期近两年。又如,刘田庄邵时各庄的孙红、印庄乡段家沟村的段洪波、卢龙镇王永庄村的张文达,分别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4000元,均于2009年9月
5日前到期,经信用社了解和催收,目前始终未能联系到上述三名学生,而为其担保的保证人也无力或不愿为其偿还贷款,使贷款形成不良。
农村信用社贷款3.助学贷款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在有些政策的制订及操作方面还存在规范性、科学性不足的问题。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贷款面依然较窄,最高贷款限额过低,满足不了困难学生的需要。为了减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河北省对贷款额度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信用社规定只能贷学费,不能贷生活费,并且一年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6000元等,这与大学生一年包括学费、学杂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相比,缺口是较大的;其政策在防止贷款拖欠的约束力方面仍然不强,防止贷款拖欠措施仍然比较单一,对拖欠学生的约束力仍然有限。
三、高校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助学贷款的商业驱动力不高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无需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完全建立在学生诚信的基础上。一方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具有保证教育机会均等,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性目标;另一方面,拿卢龙县来说,生源地助学贷款均委托农村信用社运作、定位于商业贷款性质,将风险交由信用社承担,从而出现了政府政策性目标和信用社商业利益之间的矛盾。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50%-90%相比,农村信用社收益较低。由于贷款额度小,人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时,信用社网点面临着人员较少的尴尬境地,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作为一项商业性贷款业务,要求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也必须遵循信贷资金运营的基本规律。目前,信用社办理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不但得不到相应的实质性激励,反而必须承担生源地助学贷款数额小、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所带来的高交易成本、管理成本,以及贷后很高的追偿成本和违约损失。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信用社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驱动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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