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区
中国有几个省级行政区    我国有多少个省?多少个直辖区?多少个特别行政区?多少个自治区?让我们来看看吧。
    中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自治区。
    23个省:河北省(冀)、山东省(魏)、辽宁省(辽)、黑龙江省(白)、吉林省(吉)、甘肃省(陇)、青海省(青)、河南省(豫)、江苏省(苏)、湖北省(鄂)、湖南省(湘)、江西省(赣)、浙江省(浙)、广东省(粤)、云南省(滇)、福建省(福)、台湾省(台)、海南省(琼)、山西省(晋)、四川省(川)、陕西省(陕)、贵州省(黔)、安徽省(皖)。
    4个直辖市:重庆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
    5个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
    开拓资料:
    省(shěng),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地方行政区名称。
    中华民国初年,行政区划沿用清朝。后历经变动,又由于战乱或时局原因,区划不常紧固;年归还台湾省,年外蒙古单一制。至年全国依法共计35个省等50个省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年基本稳定下来;年设立天津市,年设立海南省,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年收回澳门。目前全国共设有34个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