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政处罚的时候,也需要遵守相关的管辖规定。有时候我们会遇到管辖发⽣争议的情况,那么这需要怎么来进⾏解决呢?我国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来处理这样的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处罚管辖发⽣争议怎么办
对管辖发⽣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政机关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江歌案是怎么发生的
第⼆⼗条 ⾏政处罚由违法⾏为发⽣地的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具有⾏政处罚权的⾏政机关管辖。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条 对管辖发⽣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政机关指定管辖。
发⽣管辖争议的原因
第⼀,⾏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会⽣活、公共事务的管理互有交叉,因此表现在对⾏政违法⾏为的管辖上也必然是互有交叉,权责不明确,⽆法按职能真正落实管辖。
第⼆,由于我国的⾏政处罚制度还不完备,由于⾏政违法活动的错综复杂、法律、法规之间规定也存在着竞合问题,因⽽,在实施⾏政处罚过程中出现对⼀个⾏政违法活动⼏个⾏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
第三,由于⼀个⾏政违法案件可能连续、持续或者牵连⼏种⾏政违法⾏为,⽽这些违法⾏为可能涉及⼏个地区、⼏个部门的⾏政机关,这种共同管辖问题在⾏政处罚实践中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各部门对谁实施管辖协商不成,也会出现管辖争议问题。第四,还必须指出,在⽬前⾏政处罚实践中,在对⾏政违法案件的管辖问题上,⼀些部门不是从国家的利益出发,⽽是受利益趋动,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有利的争着管,对⾃⼰不利的⽆⼈管,因⽽加剧了⾏政机关对⾏政违法案件互相推诿或者互相争夺管辖权的⽭盾。
因此,我们在遇到⾏政处罚在管辖上有争议的时候,就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来进⾏处理。这对于相关的⾏政处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点,⼤家需要有所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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